高中畢業, 我因成績太差就沒有繼續讀大學, 直接跑出去打工。 剛好那時表哥的餐廳人手, 老媽叫我去那裡幫忙, 我想想反正是自己的表哥,
由於是新手工資並不高, 但要幹的活卻很多, 想想大家是親戚也就沒計較那麼多。 每天其他工人包括我表哥兩公婆都還在暖暖的被窩睡覺時, 我就要早早起來擺桌子, 接著洗米洗菜。 客人吃完的碗也都是我一個人在洗。 一直幹到晚上十二點我還要收桌子, 然後一天的活才算幹完。 挺累的, 但我還是咬牙堅持下來。 每件事我也都是盡心盡力去做好, 但表嫂還是不滿意, 經常挑我的小毛病, 好像我跟她有仇, 她專門針對我的。
到了月尾發工資的時候, 我去領工資, 沒想到表哥卻不給, 他說怕我亂花錢, 以後過年一次性給我母親。 而我的母親也認同了這種做法。
做了半年, 我一分錢都沒拿到,
怎麼會有這種人呢, 誰規定要做滿一年才有工資嗎?難道是親戚就能這樣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