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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停車該不該收費?外地:24小時收費、15分鐘內免費

停車難導致停車亂, 停車亂會有交警處罰, 有市民認為要解決得增加免費停車位, 而不能只考慮收費, 但也有市民認為免費停車位的設置都是建立在侵佔公共資源的基礎上, 不應該免費。

觀點PK

停車位佔用公共資源該不該免費

觀點1

解決停車難應增加免費停車位

從8日起西安交警開展晚間停車秩序整治以來, 有市民發現交警部門在夜間巡查執法的力度越來越大, “我也不想違法停車, 但主要原因是沒有車位。 ”市民陳先生認為, 政府部門應該把重點放在解決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而不是考慮通過處罰來治理違停。

“夜間完全可以設置一些車位來利用, 而且應該是免費的。 ”

“像一些社區明顯地下車位閒置著, 可售價太高, 導致社區外面經常停滿車, 結果開發商為了賣車位, 還經常報警投訴亂停車;還有一些單位就在社區旁邊, 到了晚上單位的車庫都空著, 完全可以考慮讓社區住戶的車輛錯時停放。 ”與陳先生的觀點相近, 市民王先生認為, 解決停車難問題, 應該充分盤活車位的使用率, 然後再討論收費多少的問題, 否則的話就屬於本末倒置。

持“增加設置夜間停車位就應該免費”觀點的毛女士也認為:“公共停車位太少, 不能靠收費來轉嫁停車位不足的矛盾。 ”

觀點2

停車位佔用公共資源不能免費

同樣是作為車主,

市民劉先生認為, 停車混亂對城市交通秩序的影響非常大, 應該加強整治和管理, “可以利用道路空置資源設置停車位, 但絕不能免費使用。 ”劉先生認為, 道路是公眾使用, 停車是個人問題, 不能犧牲公共資源來滿足個人需求, 要佔用道路停車就必須支付費用。 ”劉先生說, 而且利用道路設置停車位並不是解決停車難的最終辦法, 應該多建設地下停車場、停車樓, 把閒置的停車資源分享使用起來。

在對停車難問題的認識上,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秩序處副處長胡偉濤認為, 占道停車並不是解決停車難的好辦法, “道路是用於通行的, 停車佔用道路資源就會導致通行不暢, 同時道路也是公共資源, 不能無限制免費佔用。

”胡偉濤說, 停車位的建設遠遠跟不上機動車的增長, 所以只能是把有限的停車資源盤活來使用, 這樣就可以大大提高單個車位的利用率。

外地做法

停車24小時收費制

15分鐘內免費

其實全國範圍內為停車問題發愁的城市不在少數, 昨日, 華商報記者收集了同樣作為省會城市的成都、杭州、長沙對於停車收費管理的標準, 而這三座城市均實行停車收費24小時制, 但同時也都提到了不同停車區域15分鐘內停車免費。

成都:中心城區機動車臨時占道停放實行差別化收費, 白天早8時至晚7時按照4類區域收費, 最低起價2元/小時, 最高起價10元/小時(隨後每一小時收費各不相同, 最低每小時1元, 最高每半小時3元), 夜間晚7時至次日8時,

小型車2元/4小時, 包月100元, 在臨時占道停車場停放時間不足15分鐘的, 免收停放服務費。

杭州:停車收費標準也區分為多種性質和多個區域, 以市區機動車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為例, 小型車早8時至晚8時為計時收費, 最高為5元/半小時, 最低為2元/半小時, 首小時後最高6元/小時, 最低3元/小時, 晚8時至次日8時實行按此收費, 每次5元。 經批准在社區外道路供住宅社區業主(使用人)停放機動車的, 包月停車費為每輛120元/月。 停車時間不超過15分鐘的免費。

長沙:停車位元費實行城市中心區域高於非中心區域、路內高於路外、幹道高於支路、白天高於夜間、長時間高於短時間、高峰時段高於非高峰時段的差別價格政策, 而且節假日期間停車收費可上浮,

幅度最高不超50%。 其中, 城市核心區15分鐘內免費, 計時收費白天首小時內2元/半小時, 首小時後3元/半小時, 夜間(20時至次日7時)1元/小時;計次收費每次(12小時為限)15元;不管是計時還是計次, 24小時最高限價50元。

對於外地15分鐘內免收停車費的做法, 市民李先生認為, 部分情況下市民選擇違法停車可能與入位停車時間較短有關, “主要是為了省錢, 其實要是停車15分鐘內免費的話, 應該可以減少一定的違法停車, 同時也能提高停車位的使用率。 ”華商報記者 李小博

編輯: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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