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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職工沒有單位給繳社保,個人承受不了,怎麼辦?

在個人沒有能力接續繳納社保的情況下:

一、視個人社保繳費年限是否已滿15年以上, 達到繳費滿15的, 可停止繳費, 待退休可享受到最低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但醫保需繳費達25~30年, 繳交單一的醫療保險直至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為止。 醫保繳費是以當地公佈的上一年度的社會月平均工資作基數, 各地的繳費標準存有差異, 繳費率在5~8%, 不是經濟發達地區一般繳費率在5%, 如當地社平工資為3200元, 每月的醫保繳費為160元。 這樣個人就醫產生的費用就可得到按比例補償。

二、當下沒有經濟能力接續繳納養老保險, 可暫時停繳費, 基本養老保險是累計繳費年限的, 暫時停止繳費不會有多大影響, 就等於時間後延, 待有經濟能力時可接續繳納。 但醫保的情況不一樣, 如果醫保停止繳費三個月, 則醫保帳戶被清零, 要重新開始, 所以得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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