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梁啟超師徒的“烏托邦”

梁啟超師徒的“烏托邦”

◆王俊良

1937年, 梁啟超在清華大學的學生, 後來成為客家學奠基者的羅香林, 在學術期刊《禹貢》上發表《羅芳伯所建婆羅洲坤甸蘭芳大總制考》一文。 羅香林認為, 華人羅芳伯在婆羅州坤甸建立的華人自治體“蘭芳公司”, 是傳統文化浸潤下的“完全主權之共和國”, 甚至想像“蘭芳大總制與美洲合眾國, 雖有疆域大小之不同, 人口多寡之各異, 然其為民主國體, 則無二也”。

羅香林何以把“蘭芳公司”與“美國”相提並論, 無非想證明, 中國傳統文化也能結出“民主國體”果子。 並說華人羅芳伯, 在婆羅州坤甸建立的“民主共和”國體,

比美國建國還早12年。

然而, 羅香林筆下的“蘭芳公司”共和國, 到底啥樣?原來, 廣東梅縣書生羅芳伯, 因屢試不第, “乃懷壯遊之志”。 於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攜同鄉百余人, 由虎門出海, 下南洋到西婆羅州(今加里曼丹島上)謀生。 當時, 島上華人、幫會勢力、土著居民之間派系林立, 各自形成了穩固的行業壟斷。 想立足島上, 必須建立“自己說了算的地盤”。

如何打造“自己說了算的地盤”?羅芳伯的做法, 有歷史的影子, 結合現實需求。 一是成立蘭芳會。 蘭芳會對內是蘭芳會社, 對外則稱蘭芳公司。 蘭芳會的組織形式, 以洪門幫會為藍本。 講“忠義”, 崇“關羽”, 將非血親關係凝聚成勝血親關係。 二是公開造神。 羅芳伯仿韓愈《祭鱷魚文》,

作《祭諸神驅鱷文》, 用“半人半神”方法做降鱷表演, 從心理上征服蘭芳會眾。 三是大講“有福同享, 有難同當”, 樹立“大總制”絕對權威。

創業之初, 羅芳伯趁島上14家華人公司聯合組成和順公司, 與島上霸主天地會血拼之機, 乘機吞併島上最具實力的張阿才金礦公司、黃桂柏老鋪頭公司、劉乾相明黃公司, 一躍成為島上的大公司之一。 後來, 羅芳伯憑蘭芳會龐大組織和行業壟斷, 成為島上公司的龍頭老大。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 在西婆羅州東西約四百里、南北長約百餘裡範圍內, 羅芳伯“自己說了算”的會社經濟組織“蘭芳大總制”初具規模。

這就是羅香林筆下的“共和國”。 若按荷蘭東印度公司標準衡量, “蘭芳公司”既不符公司規範,

更與“共和”無緣。 如今, 再現東印度公司成立的巨幅油畫, 依然珍藏於阿姆斯特丹博物館。 原因, 就在該公司的創立具劃時代意義。 1602年, 公司決定向社會招股, 成為股份制企業和股票交易的鼻祖。 公司章程規定, 無論股份多寡, 股東的權利都會得到同等尊重。 人人都是老闆, 責、權、利在一個規則內, 共同遵守。 這樣的公司標準, “蘭芳公司”在經營中, 一條也做不到。

說“蘭芳公司”有“共和”因素, 答案同樣是否定的。 “共和”的宗旨, 在“選舉制”。 而“蘭芳公司”大總制的產生, 靠“推舉制”非“選舉制”。 連“宗旨”都沒了, 更遑論與依據《美國憲法》選舉產生的華盛頓總統?況且, “蘭芳公司”, 只是經濟組織, 並不具備國家司法、國會制度、軍隊和能與世界對話的政府職能。

事實上, 在羅芳伯的社會管理探索中, 傳統文化經歷了與在本土別無二致的挫敗。 原因在於, 羅芳伯始終沒走出傳統文化中會社、血親和“一個人說了算”的坎兒。 這有點像羅香林的老師梁啟超, 在寫《中國殖民八大偉人傳》時, 著眼點未超出喚醒國人的民族意識。 梁啟超師徒的局限, 始終忽視契約的力量。 危害在用“理想”當現實, 做事不計成本, 迷戀“烏托邦”。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