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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區人民法院李濤:擅長調解結案的溫情法官

擅長調解結案的溫情法官

——記文登區人民法院葛家法庭審判員李濤

◎實習生 曲麗娟 通訊員 李紅軍 時紅霞

【推薦理由】他是一位來自基層的法官, 默默堅守在民事審判一線。 在同事眼中, 他耐心謙和, 敬業踏實。 在當事人眼中, 他認真堅韌, 樸實友善。 每年個人結案件數均位居文登區法院前茅。

【人物心語】法律是平衡的藝術, 法庭是法官的舞臺。 作為一名基層法官, 我深知基層崗位的艱辛, 因為對法官這份職業的熱愛, 我選擇了堅守。

——李濤

李濤(右2)經常到基層調研, 瞭解民情。 資料片

勤學習 探索工作新思路

還未走進李濤的辦公室, 先于李濤本人出現的是他與同事熱情高漲的討論聲。 李濤和同事正在就網路上一起案件展開討論。

“沒有過硬的法律知識, 便不能勝任審判工作。 作為法官, 我深知與時俱進的重要性, 這就需要我在日常生活中不斷更新知識庫,

時刻關注社會動態。 ”李濤說。 在擔任書記員時, 他利用一切機會向主審法官學習。 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後, 為迅速適應審判工作, 他堅持做好庭前閱卷、嚴格庭審過程、完善法律文書製作, 保證案件審理品質。

清官難斷家務事。 鄉鎮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數是婚姻家庭、鄰里關係、民間借貸、承包地徵收補償等民事糾紛, “這些案件看似簡單, 但由於農村特殊的習俗和地理環境, 案件更加棘手, 處理不好不僅會激化矛盾, 甚至會影響到基層的穩定。 ”李濤說。

從擔任書記員到審判員, 他認真觀察分析記錄接手的每一起案件, 總結出一套自己特有的調解法, 分為“辨、查、摸、做”四步。 辨是分辨案情和當事人的特點及具體情況,

查是查找出矛盾的焦點和突破口, 摸是摸清雙方當事人的心理狀態, 做是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 同時因案因人而制定調解對策。

在王某訴牟某排除妨害的案件審理過程中, 李濤將“辨、查、摸、做”靈活運用, 面對當事人提交的現場草圖、照片等證據, 為準確辨別雙方承包荒山界限, 李濤兩次深入涉案荒山, 調查走訪當年劃界時的老人, 組織人員丈量面積, 明確雙方界限, 使當事人心服口服。

重實幹 嚴把案件品質關

案多人少是基層法庭的顯著特點, 每天兩到三個庭審, 上班時開庭, 下班後提前閱卷、撰寫法律文書, 已經成為了李濤的工作常態。

“我們的每一個審判, 都關乎當事人今後的工作生活, 無論大案小案, 審判工作上容不得半點馬虎。

”李濤說, 在審理孫某與于某離婚糾紛案時, 雙方當事人及親屬爭議很大、情緒激動, 現場劍拔弩張。 經過李濤近三個小時的耐心調解, 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定, 李濤一行立即隨原、被告到達財產存放處, 現場主持雙方清點、分割財產, 當天便解決糾紛, 避免了雙方產生新的矛盾。

在工作中, 李濤始終堅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工作原則, 認真踐行司法為民的根本宗旨, 切實維護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自2013年7月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至今, 李濤累計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共1200餘起, 所辦案件實現了“零錯案、零投訴、零上訪”。

專心、細心、耐心是李濤一直秉持的工作原則。 經他辦理的案件絕大多數以調解方式結案, 每年調解率均在75%以上。

“對我們提出的法律問題, 李法官從未有過推脫, 對於我們不理解的部分, 他從始至終都是耐心講解。 找他辦案, 我們放心!”李濤經手案件的當事人紛紛對李濤豎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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