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是在工作後認識的, 當初是她追的我, 雖然知道妻子家裡負擔重, 但是妻子為人開朗上進, 而且對我十分好, 所以當時就答應了妻子,
在一起一年後, 我將妻子帶回家, 剛開始我父母反對我們在一起, 因為妻子家裡條件不好, 還有臥病在床的岳父, 所以妻子小時候家裡的重擔就落在岳母身上, 所以岳父岳母當時不僅幫不了我和妻子, 還可能拖累我和妻子。
最終在我的堅持下, 和妻子在外努力打工五年, 然後靠著積蓄, 在城裡按揭了一套小房子, 因為當時我快奔三了, 而且妻子家裡條件雖然不好, 但是人卻很上進, 所以父母就催著我結婚。
和妻子結婚後, 當時妻子就跟我商量, 要把岳父岳母接過來, 但當時我就很反對, 因為不想和岳父岳母住一起, 而且我和妻子都有工作, 平時也很忙, 岳父身體不好, 肯定來了後會有很多煩心事。
所以我就背著妻子, 偷偷的給岳母打了電話, 告訴她我和妻子工作特別忙, 讓她和岳父在家注意保重身體, 岳母是聰明人, 一聽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所以在後來妻子接岳母的時候, 岳母果然沒來。
因為岳父岳母沒來, 所以我和妻子只要有空閒, 就會回家看他們, 雖然我不太願意, 但是知道妻子的脾氣, 所以只好順著她, 但每次回家, 岳母留我們過夜, 看著岳母準備的破舊的被子, 我就堅決不同意, 所以每次回家, 都沒有過夜。
就這樣一晃三年過去了, 我為丈夫生了個女兒。 可在不久前, 當時岳母生日, 所以一大早妻子就喊我和女兒起來。
就在回家的路上, 妻子還跟我商量, 因為岳母在家不容易, 在家還要照顧岳母, 家裡平時花錢的地方也多, 所以妻子就讓我回家的時候, 給岳母不買東西, 直接給1萬塊錢, 他們需要啥讓自己買。
聽到妻子的話, 我當時也答應了, 可在回家後, 當時妻子讓我給岳母錢的時候, 我卻只給了四百, 妻子看到這幕, 當時就要發火, 但因為今天是岳母生日, 所以還是忍住沒說。
和往常一樣, 吃完飯不久, 我就催著妻子離開, 可讓我怎麼也沒想到, 在我們離開前, 婆婆說送我一個包, 雖然這包是大街上的地攤貨, 但是礙于妻子的面子, 我勉強收下了。
在回家的路上, 我笑著跟妻子說, 岳母送的包恐怕二十塊錢都不到, 妻子也知道這包便宜, 聽到我的話, 也默不作聲。
可當我把包打開後, 看到包裡的東西, 我瞬間愣住了, 包裡竟然有一張銀行卡和一封信。
信上寫道, 卡裡有四十萬塊錢, 是不久前徵用地給賠償的, 說他們在家用不上什麼錢, 我們在城裡用錢地方多, 讓妻子拿著。
看到岳母寫的內容我, 我在車上痛哭不已, 想到我平時對岳母的態度, 心裡愧疚萬分, 所以當時就想, 要不要把岳父岳母接到我家。
之後妻子也知道了這件事, 一直不搭理我, 而妻子之所以這樣, 我猜想肯定是岳父岳母的原因。
雖然我有把岳父岳母接過來的想法, 但是畢竟沒有和岳父岳母一起生活過, 害怕真的接過來以後會有矛盾,可是一想到岳母對我們這麼好,心裡又一陣愧疚,因此我現在很糾結,我到底該不該把岳父岳母接過來呢?
害怕真的接過來以後會有矛盾,可是一想到岳母對我們這麼好,心裡又一陣愧疚,因此我現在很糾結,我到底該不該把岳父岳母接過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