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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惜曾活在廣州:致1970-1979年的所有人

我在愛情裡浸泡了三年之後, 才南下廣州的。

原因十分簡單, 只有愛情沒有麵包的日子過不下去, 來廣州打工是要找麵包的。

我的行李如我的思想一樣十分簡單:一個背囊——, 內裝幾本書, 幾篇未寫完的手稿, 幾件換洗的衣服, 幾個用來證明我不是壞人的證件和那個女孩寄託了全部愛情的幾百塊錢。

可是, 這個背囊在火車上就被可惡的小偷光顧了。

出火車站時, 我已經是兩袖清風, 沒帶一片雲彩了。

站在前若在的廣場, 沒有一處是我的棲息之地。

廣場上擁擁擠擠地人群, 沒有一張是我熟悉的面孔。 怎麼辦?

我在廣場上胡亂轉悠著, 腦子裡也在胡亂地想著一些事情。

我來廣場, 是沒有經過廣州同意的, 沒任何人可以聯繫, 也沒任何人理我。

廣州像一個紊亂的子宮(這是廣州火車站給我的印象), 而我, 就像一個強姦犯的精子, 不受歡迎地闖了進來, 受怎樣的碰撞和排擠都應該不算過分。

這就是我長達4個小時的轉悠, 轉出來的結論。

傍晚時分, 我饑腸樂於轆轆, 下意識地拍了一下屁股, 居然拍出了一遝毛錢小票, 有九十多塊, 才記起來是白天在火車上花剩的零錢。

我一遍一遍地數著, 撫摸著, 算計著……

這可是我闖廣州唯一的資本啊!

我跑到廣州邊上一家麵館, 花5塊錢, 吃了一碗麵粉, 又花1塊錢買了一份《廣州日報》, 折回廣州坐在地上, 從文章到廣告到求職指南到徵婚啟事, 一字不漏地通讀了一遍, 然後鋪在身下睡覺。

子夜時分, 保安清理廣場。

迷迷糊糊的我和許多男男女女被粗暴地趕到對面的一條小巷子裡, 只許進不許出。

巷子裡有地鋪提供, 每位5元。

我捨不得花錢, 但又受不了人擠人站立一整夜的苦, 就拼著小命擠到巷口, 憑著沒行李兩手空空, 居然順利地從把守人員的眼皮底下溜了出來。

我像個小偷, 做賊心虛, 躲著人, 順著牆角偷偷逃離了火車站, 翻牆進入旁邊的草暖公園, 在水榭亭台旁一棵風景樹的陰影下的綠草地上躺下來,

總算是度過了我的第一個廣州之夜。

那幾天, 我的度日是重複抄襲的, 沒有一點兒新意。

白天, 我步行去找工, 傍晚實在餓得不行才去粉店吃5元錢一碗的麵粉, 然後回車站廣場呆著, 然後趕在保安清理廣場前離開, 到遠一點的天橋下過夜。

說起來, 我的找工是十分艱難的, 我跑遍了三元里的大街小巷, 跑遍了城北的大村小鎮, 每到一處, 我都聲明不要工錢, 只求有活兒幹有吃有住就行。

在髮廊, 我申明自己有掃地上頭髮的技術, 在餐館, 我表述我有洗碗抹桌子的特長。

可是, 一天天過去了, 我還是沒找到工作, 還是必須在吃完5塊錢的麵粉後, 回到車站廣場呆坐, 回到天橋下過夜。

我永遠不會忘記2003年3月17日的那個忽然變冷了的夜晚。

我龜縮在天橋下的一個角落, 冷得直發抖, 是不遠處另一個角落的一個叫化子走過來, 把一張破棉絮鋪在我身旁, 他躺在一邊, 示意我躺另一邊。

這是我來廣州後, 第一次受到的關懷。

我向他道謝, 想和他說幾句話, 他卻一句也不吱聲, 自顧自地睡了。

我暗暗發誓:將來一定要混出個人樣來, 絕不輕言離開!(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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