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先生:我爺爺栽種楊梅樹已經50多年了, 近兩年, 鄰居不斷地讓他們家的毛竹越界生長, 並將我家的楊梅樹砍掉, 搶佔我家的田地。 請問, 我家該如何界定地盤?鄰居非法佔用我家的田地應該如何處理?
餘冰玲(明溪縣檢察院檢察官):吳先生, 您好!在農村, 因毛竹生長有其特殊性, 類似的糾紛很多。 對此, 應當從實際出發, “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妥善加以解決。
根據您所說的, 您的鄰居不存在刑法上的非法佔用農用地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但是您鄰居為了發展毛竹, 將您爺爺種植的楊梅樹砍了的行為則可能涉嫌犯罪。 如果您爺爺的楊梅樹種植在山上, 並且有林權證, 那麼, 您鄰居砍伐樹木的行為可能構成盜伐林木罪;如果僅僅是為了發展毛竹將楊梅樹伐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