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寧一名6歲男童墜樓, 120救護人員趕到後, 認定男童已死, 拒絕搶救;男童家人不肯放棄, 自行將孩子送往醫院救治, 結果孩子活了過來。
根據原報導, 僅憑瞳孔放大就認定死亡、罔顧尚存的其他生命體征而拒絕施救, 涉事的急救醫生不但水準不行, 而且顯得冷血;急救中心和醫院選用這樣的醫生主導現場急救, 也難辭其咎。 但發生這種事, 聲討得再嚴厲、處理得再重, 就能防止下一次嗎?
近年來南京急救人員年年都面臨人難招、人員流失嚴重的尷尬, 部分急救網站因為缺人, 甚至無法實現24小時待命。 不知湖南常寧是否也存在急救人員短缺的情況?但可以肯定的是, 急救人員短缺的城市一定不止南京一座。
急救人員人難招、流失嚴重, 主要是因為職業勞動強度大, 執業風險大, 專業提升空間有限。 目前國內已經有一些城市, 在院前醫療急救條例中提出, 對急救人員的招聘、待遇、職稱評定等方面按相關規定給予扶持。 院前醫療急救屬於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範疇, 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希望公共財政加大對院前醫療急救的投入, 相關政策切實提高急救人員的職業吸引力, 儘快改善急救人員短缺之困。
急救人員不再短缺, 120中心才能有效運行, 才能派出更多技術過硬、經驗豐富的急救醫生坐鎮現場。
文/吳雲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