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工商局12315的全體同志, 工作真是太高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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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學生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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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慕名前來黔東南旅遊。 在凱裡時, 他已與黃平農資賓館老闆談妥, 準備入住黃平農資賓館。 5月5號淩晨, 陳某與同伴從凱裡火車站打計程車去黃平, 計程車司機姓汪。 汪某以夜深、回程拉不到人為由要價150元, 經協商降到120元;並商定, 若有人拼車, 則票價再降到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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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上車, 陳某此前預定的黃平農資賓館打來電話, 建議陳某二人先去凱裡殺人坳(地名), 再轉去黃平的計程車。 司機汪某認為賓館老闆“截”了他的財路, 遂在電話中對賓館老闆破口大駡, 執意要120元送陳某二人去黃平。 但一分鐘後, 汪某載陳某二人到達殺人坳, 讓陳某二人換乘另外一輛計程車, 司機姓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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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請求工商部門維權, 退還不合理費用。
5月5日下午, 州工商局辦公室接到陳某投訴電話, 5點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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