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人肉搜索可能觸犯《刑法》請適時打住!

不知大家是否看過高圓圓主演的一部影片, 片名叫《搜索》,

這部電影主要講述一位年輕漂亮的女士在公車上不給老人讓座,

剛好被一位元記者拍了下來, 傳到了網上。 一時間這位姑娘成了網上討論的熱門話題, 甚至還有網友對她進行人肉搜索, 把這位女士的姓名、工作地點, 連這位女士的教育經歷都被公之於眾, 甚至在網上傳出她是老闆的小三。

這位女士走到哪裡, 都被人們指指點點, 說她不給老人讓座, 沒有道德素養, 是人類的恥辱。 當時報導這個事件的記者為了引起轟動效應, 故意沒有曝出事情的全貌, 她並非故意不讓座, 而是剛去醫院查出了癌症晚期。 一個星期後, 她墜樓身亡, 那她的死真的就只是因為因為疾病而對生命絕望?

顯然, 答案是否定的, 網路的迅速發展, 給人們獲取資訊帶來前所未有的方便, 同時, 資訊網路侵權事件的頻發, 也引發了人們對資訊網路安全的思考。 人肉搜索似乎成為人們伸張正義的遮羞布, 大家在進行人肉搜索的過程中, 往往也會無意或者有意地侵犯別人的隱私, 干擾別人的正常生活, 更有甚者, 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人肉搜索肆意踐踏別人的合法權益。

而事實上, 在不經意間, 你已經觸犯了國家的法律!侵犯了別人的權益!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 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

為了更好的維護公民資訊網路安全, 3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2次會議, 4月26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63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7年6月1日施行), 明確了何種情況屬於情節嚴重, 何種情況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此後侵犯個人資訊罪的有了更加明確的認定及量刑依據。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