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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晶:深究細查識破虛假訴訟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線上5月16日訊在同事眼裡, 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民行科檢察員謝晶是一個對工作充滿激情與熱情的人, 鍥而不捨是同事們對他的評價。 說起這些, 就不得不提起他識破的一起虛假訴訟案件。

2016年8月, 鄭文某到鼓樓區檢察院舉報, 稱自己懷疑鄭娟某與蔣冬某民間借貸一案存在虛假訴訟嫌疑。 案件移交到謝晶手裡後, 他進行了仔細瞭解。 原來, 早年鄭娟某向鄭文某借款200萬元用於做生意, 雙方約定了利息及還款時間, 然而僅僅給了幾次利息之後, 鄭娟某便不再償還。 幾次追討無果,

鄭文某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強制執行, 鄭娟某名下一套位於晉安區的房產被法院拍賣用於執行分配。

一切看起來都比較順利, 可突然間出現了一個蔣冬某, 手持一份法院的民事調解書要求參與執行款分配。 2013年12月27日, 蔣冬某起訴至鼓樓區法院, 稱鄭娟某因資金周轉需要, 向其借款130萬元並拖延還款。 後蔣冬某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 最終經民事調解結案。

“假的, 一定是假的!”蔣冬某的出現讓鄭文某頗感意外, 很快, 他有了疑惑。 鄭文某告訴謝晶, 鄭娟某這幾年在外大量舉債, 自己對鄭娟某頗為瞭解, 當時根本不會有人再借錢給鄭娟某了。 聽罷, 謝晶立即著手展開調查, 由此案的關鍵人物——蔣冬某入手。 經過一番調查,

謝晶很快發現了疑點, “撇開鄭文某的懷疑不說, 這個蔣冬某的身份也著實可疑。 ”原來, 蔣冬某曾與鄭娟某一同在外打工, 倆人關係很好, 此次蔣冬某提起訴訟的費用及其代理律師的費用均由鄭娟某支付, 且蔣冬某一直在外打工, 並沒有借給他人130萬元的經濟實力。 於是, 謝晶一面展開法院暫緩執行款的發放, 一面展開對2013年鄭娟某與蔣冬某之間那筆借款的調查。

由於當時雙方以民事調解結案, 法院方面也沒有詳細的資料, 謝晶並沒有氣餒, 而是來到深圳, 找到倆人當時轉帳的銀行, 調取轉帳記錄。 很快, 謝晶發現了疑點:2013年12月4日、12月5日、12月6日、12月7日、12月9日、12月11日, 鄭娟某的建設銀行卡有取現記錄, 每次取現不久後, 蔣冬某都將往自己的卡內存入同樣金額,

而後蔣冬某再將這共計112萬元的存款轉到鄭娟某的帳戶。 “怎麼會這麼剛好?肯定有問題。 ”對比完倆人的銀行流水記錄, 謝晶更加確定了自己的懷疑:這130萬元借款是假像。

回到福州後, 整理完手中的材料, 謝晶對蔣冬某進行了詢問。 在詳實的證據面前, 蔣冬某的心理防線慢慢崩潰。 一切正如謝晶所想, 鄭娟某認為自己雖然沒還本金, 已經償還了很多利息, 不甘心還要被“分走房子”, 於是找到蔣冬某請求幫忙。 蔣冬某法律意識淡薄, 出於朋友義氣答應了鄭娟某的請求。 倆人先是造成借款的假像, 而後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調解結案。 後蔣冬某申請強制執行並參與法院的執行款分配, 根據分配方案蔣某可分配到的執行款為376512.05元,

而這些錢也將回到鄭娟某的手中。

最終, 鼓樓區檢察院向法院發出了再審檢察建議。 虛假訴訟案件形式隱蔽, 不易發現, 浪費大量的司法資源, 也損害了法律權威。 謝晶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用嚴謹細緻的工作維護著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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