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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縣專項整治20種不作為慢作為等“為官不為”問題

“精神萎靡不振, 工作不在狀態, 得過且過, 整天渾渾噩噩混日子, 安於現狀, 不思進取, 看攤子、守位子……”“處理要事急事緊事時患得患失, 畏首畏尾、縮手縮腳, 工作拈輕怕重, 崗位挑肥揀瘦……”幹部出現這些問題將被嚴肅問責處理。

近日, 榆中縣進一步深化“治頑疾、轉作風、提效能”專項行動, 出臺《榆中縣黨員幹部不作為、慢作為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嚴肅治理懶政怠政問題, 增強全縣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和使命擔當, 進一步提振幹部幹事創業精氣神。

《辦法》針對工作落實不力、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不敢擔當、工作推諉扯皮、工作作風不實等五個方面,

列出20種責任追究的具體情形, 重點整治黨員幹部不能依法依規積極負責、認真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貽誤工作和事業發展, 損害群眾利益, 影響黨和政府形象的行為。 對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等“為官不為”問題的幹部, 將視情節輕重採取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責任追究方式進行嚴肅問責處理。

《辦法》指出, 凡是因不作為、慢作為行為被追究責任的, 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將相關情況歸入幹部個人檔案, 作為其年度考核獎懲的重要內容和幹部選用的重要依據。

同時, 榆中縣將治理“為官不為”與鼓勵改革創新、幹事創業有機結合, 結合《榆中縣黨政機關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

對“為官不為”行為、履職容錯情形進行界定, 寬嚴相濟, 既鼓勵幹事創業者, 又嚴懲懶政怠政“為官不為”者, 努力營造幹部銳意改革、勇於創新、敢於擔當, 願幹事、敢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良好氛圍。

榆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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