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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你“不知道的故事”,告訴你什麼遺囑效力最高、遺囑可否變更

遺囑, 作為家庭財富代際傳承的重要工具, 愈發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 近日, 在南京市法律服務中心, 一場由揚子晚報和南京市司法局公證管理處聯合開辦的家事公證大講堂,

吸引了百余名市民趕來聽課。 主講老師南京公證處的黃靜公證員為市民講述了3個“不知道的故事”。

為啥他能把財產留給女朋友?

公證遺囑效力最高

生前經商的張先生不久前因病去世, 他沒有結婚生子, 在生病期間, 他申請辦理了公證遺囑。 在他去世後, 公證員根據張先生的遺願召集了他的親朋好友公佈遺囑。 張先生遺囑將大部分財產留給了在他生病期間對他悉心照料的女朋友, 遺囑內容剛一公佈, 張先生的兄弟姐妹都不滿, 大聲叫囂遺囑是假的, 並稱張先生是生病腦子不清, 被人騙了。 公證員隨後播放了張先生生前的錄影, 很快兄弟姐妹們越來越安靜, 有的甚至抽泣起來:錄影中張先生娓娓道來財產如此安排的緣由,

講述了自己創業的艱難, 回憶了小時候兄弟姐妹間的美好時光, 希望兄弟姐妹們不要為難女朋友。 一場原本一觸即發的遺產爭奪戰因為公證遺囑得到了妥善解決。

知識點:

遺囑的形式有過自書、代書、錄音、口頭和公證的方式。 其中, 通過公證處訂立遺囑, 是確保遺囑效力, 保證遺囑效果實現的最佳方式。

遺囑公證後兒子變冷淡咋辦?

遺囑是可以變更的

70多歲的劉女士, 老伴早年去世, 考慮到年齡大了, 她來到公證處想立個遺囑公證, 把房產分配問題提前安排一下。 劉女士育有一兒一女, 兒子女兒都很孝順, 劉女士思想較傳統, 便想把房子留給兒子。 她把想法跟兒女說了以後,

女兒沒有任何意見, 劉女士在兒女的陪同下到公證處順利辦理了遺囑公證。 但沒想到此後, 兒子突然很少上門看望, 生病了也不聞不問。 劉女士一直靠女兒照顧, 對兒子的行為感到寒心, 劉女士果斷變更了遺囑並辦理了公證, 決定去世後把房子留給女兒繼承。

知識點:

根據《繼承法》規定, 遺囑在遺囑人死亡後才生效, 遺囑人在生前可以隨時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去世後骨灰如何處理能公證嗎?

公證遺囑是有溫度的

年過八旬的王奶奶是蘇北人, 曾嫁過兩任丈夫, 第一個老公去世得早, 留下一雙兒女。 後來王奶奶再婚並隨第二任丈夫在南京落戶, 未再生育。 十年前, 王奶奶第二任丈夫去世後, 子女常來照顧她。

王奶奶年齡大了, 子女就張羅著買墓地的事。 他們的意思是讓王奶奶按老家的風俗習慣, 跟他們的父親合葬。 這下, 母子就起了矛盾。 王奶奶跟第二任丈夫共同生活四五十年, 感情很好, 她更願意跟第二任丈夫葬在一起。 公證員告訴王奶奶, 王奶奶就自己的骨灰作出安排, 應當視為王奶奶人身權利的延續, 因此處理行為應當尊重王奶奶本人的意願。

像王奶奶這樣要求處理骨灰的, 公證處倒是很少遇到。 但只要合乎法律規定, 老人遺囑和想法都會被尊重, 公證遺囑是有溫度的, 它不僅能傳遞財富, 還能傳遞愛。 而這一切都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知識點:

通過公證遺囑, 可提前有效應對各種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

避免日後親屬繼承財產時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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