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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線上」打贏了官司要不回錢咋辦?

律師線上, 有問有答。 《舉案說法》每天都會邀請法官律師為大家答疑解惑。

(圖為北京市永軒律師事務所 高占強律師)

員工下班後和同事一起喝酒在宿舍死亡單位有無責任?

“青島皮皮蝦”聽友:我的一個朋友在一個廠子上班, 他們廠子裡有幾個員工特別喜歡喝酒。 有一次, 這幾個人晚上收工在宿舍裡面一起喝酒, 結果喝多了酒精中毒, 到醫院沒有搶救過來。 他想知道員工下班後和同事一起喝酒在宿舍死亡單位有無責任?

高占強:我認為在這個案件中, 單位也是沒有承擔責任的法律依據的, 為什麼?我們知道這種情況之下, 如果要認定為工傷必須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這三種情形, 晚上收工之後不是工作時間, 在宿舍裡不是在工作地點, 死亡原因是因為酒精中毒, 不是因為工作的原因。 儘管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第一項規定突發疾病死亡的,

可以認定為工傷, 但是他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 這剛才我們談到了, 這兩者都不符合要求, 而且工傷保險條例的16條中明確規定, 16條第二項就寫明如果由於醉酒導致的死亡, 不應當認定為工傷。 所以說在這個案件中單位也沒有賠償義務, 當然如果單位給予一定的撫恤, 給予一定的就救助, 那另當別論。

打贏了官司要不回錢咋辦?

"我不是李彤菲"說:我父親在14年在工地幹活被摔傷老闆不願出錢後來我們向法院起訴。 判決後也生效了但對方一直不給錢, 在15年7月我們申請了強制執行但法院到16年的3月一直說找不到被執行人。 應該怎麼辦?

高占強:關於執行難的這個問題, 可以說是範圍比較大, 影響也比較廣的一個問題,

好多人特別是好多權利人在拿到這個生效判決之後執行不了, 這是一個很窩火的事。

今年的5月1號,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一個新的司法解釋, 它的名稱叫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 那麼為什麼出了這樣的一個規定, 就是怎麼要調查財產?它的第一條還是規定了, 你作為申請人, 你可以向法院提供執行財產的線索, 那麼第二條就規定了如果你申請, 如果你要是提供不了這個財產線索, 那麼你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去調查。

那麼人民法院怎麼調查呢?人民法院根據剛才我們談到的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第一條,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網路執行查控系統進行調查。 當然還可以它認為有必要的時候,

可以同時採取其他的可以能夠查到被執行財產的方式的調查方式進行調查。

所以說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這樣的一個關於執行中財產調查這樣的一個規定, 就有利於向你這樣的被執行人、申請人去向人民法院申請一個執行調查, 提出這樣的一個申請就有利於你能夠執行到財產, 你可以跟法院溝通一下, 要不要提交這樣的一個申請。

(圖為北京求實律師事務所 劉會麗律師)

農村自建房的糾紛咋解決?

“同屬村老李”的聽友, 他說我想諮詢一下關於農村自建房的糾紛問題, 我家鄰居的化糞池建在我家房前的共巷, 而現在我家要建房,化糞池影響到我家的建設,叫他拆掉。建在自家的房前的公巷他不肯,而這個居委會相關人員說我們在他建的時候沒有阻止,現在他們居委會無權叫他拆掉,我想請問有什麼辦法解決嗎?

劉會麗:這位聽眾朋友他這個問題還是不是說很明確鄰居化糞池他是怎麼樣影響到他的,是影響了具體的通風,還是影響了他翻建翻蓋房屋?

我國法律關於相鄰關係有明確的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安裝設備,也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我之前是處理過農村宅基地相鄰權的糾紛,確實他這個比較複雜,咱們經常說低頭不見抬頭見,如果說處理不好的話還經常會產生其他的一些糾紛,甚至說雙方兩言不合然後大打出手,就發生了這種刑事案件,所以我建議這位聽眾朋友一定要理性維權,首先他優先選擇和鄰居進行協商,您比如說可以再找一個中間人,比如說我們的村長,我們德高望重的一些老人等等,如果協商不成的話那麼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或者是賠償損失。

兩年都沒拿到錢,我們現在該咋辦?

“正義的聲音”他問我們說,我父親因給私人幹活摔傷了腿造成了終身殘疾,後來經過我們鎮司法所調解賠償5萬,分三年還清第一年一萬,第二年兩萬五,今年是第二年了,可是這兩年都沒拿到錢,我們現在該咋辦?

劉會麗:我們建議基於這種法律上訴訟時效,我建議這位聽眾儘快的到法院去起訴,如果對賠償數額滿意的話,那麼可以直接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合同,如果說實際的賠償數額,就是說這個協議的賠償數額與應該拿到的這個賠償數額差距較大的,那麼我們就建議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要求法院重新判決賠償數額,因為他鮮失公平。

編輯:王居蔚 責編:康樂 監製:楊路

而現在我家要建房,化糞池影響到我家的建設,叫他拆掉。建在自家的房前的公巷他不肯,而這個居委會相關人員說我們在他建的時候沒有阻止,現在他們居委會無權叫他拆掉,我想請問有什麼辦法解決嗎?

劉會麗:這位聽眾朋友他這個問題還是不是說很明確鄰居化糞池他是怎麼樣影響到他的,是影響了具體的通風,還是影響了他翻建翻蓋房屋?

我國法律關於相鄰關係有明確的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安裝設備,也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我之前是處理過農村宅基地相鄰權的糾紛,確實他這個比較複雜,咱們經常說低頭不見抬頭見,如果說處理不好的話還經常會產生其他的一些糾紛,甚至說雙方兩言不合然後大打出手,就發生了這種刑事案件,所以我建議這位聽眾朋友一定要理性維權,首先他優先選擇和鄰居進行協商,您比如說可以再找一個中間人,比如說我們的村長,我們德高望重的一些老人等等,如果協商不成的話那麼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或者是賠償損失。

兩年都沒拿到錢,我們現在該咋辦?

“正義的聲音”他問我們說,我父親因給私人幹活摔傷了腿造成了終身殘疾,後來經過我們鎮司法所調解賠償5萬,分三年還清第一年一萬,第二年兩萬五,今年是第二年了,可是這兩年都沒拿到錢,我們現在該咋辦?

劉會麗:我們建議基於這種法律上訴訟時效,我建議這位聽眾儘快的到法院去起訴,如果對賠償數額滿意的話,那麼可以直接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合同,如果說實際的賠償數額,就是說這個協議的賠償數額與應該拿到的這個賠償數額差距較大的,那麼我們就建議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要求法院重新判決賠償數額,因為他鮮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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