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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銀行上海分行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50萬元

千龍網北京3月17日訊 3月17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發佈資訊顯示,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未能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發現並糾正其員工私售行為, 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行為, 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處以責令改正, 並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上海銀監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滬銀監罰決字〔2017〕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主要負責人姓名為胡慶華, 2012年、2013年, 該分行未能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發現並糾正其員工私售行為,

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對此,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 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做出責令改正, 並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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