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興縣教育局原局長王文華、副局長郭建軍, 教育局電教儀器站站長盧勉3人, 在教育系統採購教學軟體的過程中, 多次收受供應商給予的好處費。
行賄人送錢, 都送在茶葉盒、食品盒裡;而收錢的3人, 都表示收的錢不敢花, 其中局長王文華家中搜出7根金條;副局長郭建軍把錢存在妹妹名下, 有關部門從其父母家的鞋櫃裡搜出了贓款。
檢方指控, 王文華、副局長在職期間, 還濫用職權, 使定興新成立的三中實驗學校, 規避國家高中生禁收擇校費的相關政策, 招生收取千余萬學費。
法院審理認為,
《法制晚報》深讀記者今日獲悉, 3月30日, 河北省順平縣法院於作出一審判決, 以受賄罪判處王文華有期徒刑3年6個月, 並處罰金30萬元;判處郭建軍有期徒刑3年, 並處罰金20萬元;判處盧勉有期徒刑1年6個月, 緩刑兩年, 並處罰金10萬元。
案情
教育局書記局長等3人
收軟體商賄賂90萬
現年55歲的王文華大學本科文化, 自2008年11月起, 任河北省定興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55歲的郭建軍於2009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定興縣教育局副局長, 2016年3月起任教育局主任科員;
49歲的盧勉於2010年10月29日任定興縣教育局電教儀器站站長。
43歲的王書平只有初中文化, 案發前是石家莊長安區方元圖書中心、長安區睿尚軟體銷售中心的實際控制人。
河北省順平縣法院審理查明, 被告人王書平在銷售該公司產品的過程中,
此後, 雙方達成了業務上的往來和共識。 王書平為了能讓自己銷售的產品在教育系統中中標並順利通過驗收, 拿到貨款, 許諾給予王文華、郭建軍、盧勉感謝費。 王文華、郭建軍、盧勉多次利用職務便利, 非法收受財物, 為王書平謀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