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莆田仙遊火車站發生驚險一幕:一名正在候車的年輕女孩在動車駛進月臺時, 突然沖向鐵軌。 關鍵時刻, 54歲的客運員翁建忠挺身而出, 使盡全力拽住女孩, 在動車駛來瞬間將女孩拉上月臺。 獲救後的女孩情緒失控, 放聲大哭, 火車站通知了女孩家人, 隨後趕來的家人將女孩帶回。 翁建忠勇救旅客的事蹟一經報導, 公眾紛紛為這位英雄點贊, 爭相傳遞這股正能量。
與此同一天, 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發佈通報。 稱5月9日下午, 合肥軌道交通1號線長淮站下行月臺層, 一名乘客無故破壞防護設施,
前者沖著進站列車撞上去的“自殺式”行為,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被家人帶回家後, 不了了之。 後者出於好奇, 在不知道後果的情況下按動緊急停車按鈕, 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點贊英雄”和“懲戒不文明乘客”兩件事, 仔細想下, 也有相似之處:被救的女孩作為事件的當事人, 同樣是旅客的身份。 從客觀事實來看, 同樣擾亂了公共秩序。 既然如此, 點贊翁建忠的同時, 當事女孩也應該受到追責。
點贊翁建忠是從道德層面傳遞正能量的。
追責沖跳月臺的女孩, 是從法律層面維護公共秩序。 作為具有民事行為的成年人, 女孩購票享有進站乘車的權利, 也有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公共秩序的義務。 法律不是一紙空文, 女孩出於何種原因選擇沖跳月臺的“自殺式”行為我們不得而知, 但其行為的本質確實已經擾亂了公共秩序, 對車站、對同時乘車的其他乘客利益造成了直接或間接的損害, 理應受到追責。
法不外乎人情, 或許女孩有不得已的苦衷, 但這不是她逃避追責的理由。 我們點贊翁建忠式的好人, 但不能把希望寄託在這方面。 點贊翁建忠和追責當事女孩並不衝突, 聚光燈下, 我們能有多少翁建忠, 每次成功阻止悲劇發生嗎?正因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