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任何自卑者來說, 最為缺乏的是一種內在的自我價值感。 自卑是個體感遭到自我價值被貶低或否認的內心體驗。 這種貶低或否認可能來自于當事人本人, 也可能來自於外界的評價, 但更多的時分是兩者兼而有之。
很多人總誤以為要想克制自卑就應該進步自尊, 可實踐上依我看, 自卑的反義詞並不是自尊而是自信, 自卑者常常有著超出常人幾倍的自尊需求, 只不過他們的自尊心缺乏一個穩定的內核和鞏固的外殼, 因而一點點小事就可能使其遭到宏大的傷害。
假如自卑者原先不敢與女性交往或懼怕社交, 在這種情形下, 你不太可能讓其經過主動接觸異性、大膽與名人交往等對其自尊心構成嚴重要脅的事來到達增強其自尊心的目的。
可見, 關於自卑者需求的是調整對自我的認識角度, 更需求的是經過不時地開展自我樹立一種共同的人生優勢。 惟有在雄厚的生活實力之上樹立起一種內在的自信, 自卑者才不會因遭遇一些波折、淩辱而隨便貶低、否認本人, 也不會拿一些諸如“敢不敢和異性說話”之類的事情重複考驗本人。
人假如某方面被社會和人們所供認, 那麼其他方面也會跟著“沾光”, 關鍵是要依據本人的性格、興味、才能, 條件, 找到這樣的“發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