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校今年招生工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淨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淨月大街3658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 成績合格, 符合畢業條件, 本科畢業生由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式
第六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 學校設立了校內獎學金、單項獎學金、雙學位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多項獎勵制度, 形成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獎學金、勤工助學及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為主體, 校內獎勵制度為保障的多元化獎勵資助體系。
1.優秀學生獎學金。 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努力學習, 奮發向上, 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方面健康成長, 學校設立了校內獎學金。 具體工作開展依據《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生獎勵條例》的規定中《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2.單項獎學金。 學校為表彰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社會工作、文體活動、志願服務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