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17日訊 銀監會網站3月17日發佈行政處罰資訊, 其中, 民生銀行上海分行由於“2012年、2013年, 未能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發現並糾正其員工私售行為,
編號為滬銀監罰決字〔2017〕3號的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 該處罰日期為2017年2月20日, 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責任編輯:張晗)
中國網財經3月17日訊 銀監會網站3月17日發佈行政處罰資訊, 其中, 民生銀行上海分行由於“2012年、2013年, 未能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發現並糾正其員工私售行為,
編號為滬銀監罰決字〔2017〕3號的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 該處罰日期為2017年2月20日, 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責任編輯:張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