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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資訊|河北一教育局長家藏7根金條 副局長贓款藏父母家鞋櫃

河北省定興縣教育局原局長王文華、副局長郭建軍, 教育局電教儀器站站長盧勉3人, 在教育系統採購教學軟體的過程中, 多次收受供應商給予的好處費。

行賄人送錢, 都送在茶葉盒、食品盒裡;而收錢的3人, 都表示收的錢不敢花, 其中局長王文華家中搜出7根金條;副局長郭建軍把錢存在妹妹名下, 有關部門從其父母家的鞋櫃裡搜出了贓款。

檢方指控, 王文華、副局長在職期間, 還濫用職權, 使定興新成立的三中實驗學校, 規避國家高中生禁收擇校費的相關政策, 招生收取千余萬學費。

法院審理認為, 3人構成受賄罪。 但王文華、郭建軍參與成立三中實驗學校, 該校變相違規收取擇校費, 但教育局、學校和返校生並無損失。 兩人作為教育局的主要負責任人, 雖在客觀上表現出一定的故意規避相關部門禁止性規定的行為, 但不宜認定為犯罪。

《法制晚報》記者今日獲悉,

3月30日, 河北省順平縣法院於作出一審判決, 以受賄罪判處王文華有期徒刑3年6個月, 並處罰金30萬元;判處郭建軍有期徒刑3年, 並處罰金20萬元;判處盧勉有期徒刑1年6個月, 緩刑兩年, 並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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