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洋縣公安局依法對一名非法排汙企業負責人予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 這是自開展“鐵腕治霾、保衛藍天”專項行動以來, 洋縣警方首次查處的環境污染案件。
洋縣洋州辦事處一琉璃瓦廠自2017年2月份以來, 在未取得排汙許可證的情況下, 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量煙塵露天任意排放, 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洋縣環保局曾先後兩次給該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要求其停業整頓、進行整改。 該廠負責人王某某對環保執法置若罔聞、拒不執行。 5月9日洋縣公安局接到環保部門案件移交後,
編輯:李波 張薇
審核:黃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