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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有四大變化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將於5月19日出版發行。 記者18日從司法部獲悉, 與2016年相比, 2017年的司考大綱在總體框架不變的基礎上, 主要有四大變化。

一是為加強憲法實施, 維護憲法權威, 在憲法科目中增加了“特別行政區公職人員就職宣誓”考點。

二是為貫徹落實民法總則, 對民法科目相關章節內容及考點進行了調整完善, 確保與民法總則規定一致。

三是根據立法及司法實踐發展, 對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商法等科目的考點進行了修訂完善, 並根據2017年3月底前法律法規修訂情況,

對大綱附錄法律法規目錄進行了相應增刪。

四是在考試說明中明確, 在數個試點考場採取部分試卷電腦答題的方式。

今年是國家司法考試的最後一年。 記者瞭解到,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考試、錄取等政策將繼續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等的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實施辦法, 符合條件的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 可以報考國家司法考試。 這也意味著, 非法律專業的本科畢業生仍可報考今年的國家司法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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