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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國畜牧獸醫年鑒(2017)》編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畜牧獸醫(農業、農牧)廳(委、局、辦)、飼料工作(工業)辦公室,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在各部門和廣大特約編輯共同努力下, 《中國畜牧獸醫年鑒(2016)》已於近日正式出版發行。 為繼續做好《中國畜牧獸醫年鑒(2017)》編撰工作, 提升稿件水準, 提高組稿品質, 真實、全面記錄我國現代畜牧業建設工作歷程,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做好年鑒編撰工作

各單位應將《中國畜牧獸醫年鑒(2017)》編纂工作納入工作計畫, 落實工作責任, 不斷建立健全適應本單位工作特點的編纂工作機制,

為年鑒編撰出版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要按照《〈中國畜牧獸醫年鑒(2017)〉編纂大綱》(附件1)目錄, 明確1—2名具有較高政治理論素質, 熟悉業務工作, 文字綜合和組織協調能力較強的人員擔任特約編輯, 為年鑒組稿工作提供人才支撐。 同時, 擔任特約編輯的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按照年鑒編寫要求及時完成稿件組稿和報送工作, 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嚴把稿件的政治關、事實關、文字關和保密關。

二、不斷提高年鑒編纂品質

《〈中國畜牧獸醫年鑒(2017)〉編纂大綱》的部分欄目及分級條目作了調整完善, 記載的內容時限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對跨年度的事件要與上卷內容相銜接, 重點記述畜牧獸醫工作的大事要事和新事, 採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績,

突出年度工作特色, 注重保持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連續性。 各特約編輯要本著“大事不漏, 小事不上”工作原則, 突出畜牧獸醫行業工具書的史料價值和實用、借鑒價值。

三、編撰工作要求

(一)稿件撰寫要求。 文稿要採用說明文文體, 切忌寫成總結報告, 不寫空話套話, 不發表評論。 撰稿人要熟悉年鑒體例和編纂大綱內容, 規範編寫行為, 杜絕內容殘缺不全、寫作方式隨心所欲的情況。 語言文字要力求言簡意賅, 儘量避免出現工作過程性的敘述或背景和意義的敘述、評價性的文字等。 “各地畜牧業”欄目篇幅一般控制在8000字以內(計畫單列市稿件篇幅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內), “大事記”欄目, 以重點記載10—20項大事內容為宜。

(二)交稿工作要求。 稿件需經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定, 于2017年5月30日前將相關資料回饋到中國農業出版社。 文末需附有具體撰稿人(負責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單位名稱署名的稿件也需提供)。 請各單位在收到本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 將《各地編委和特約編輯情況表》(附件2)傳真至中國農業出版社。

聯繫單位:全國畜牧總站

聯 系 人:楊澤霖 周榮柱

聯繫電話:010—5919471859194654

傳真:010—59194624

聯繫單位:中國農業出版社

聯 系 人:汪子涵

聯繫電話:010—59194989

傳真:010—65005665

電子信箱:xmynjcn@ ccap.com.cn

附件:1.《中國畜牧獸醫年鑒(2017)》編纂大綱

2.各地編委和特約編輯情況表

農業部辦公廳

2017年3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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