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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海證券因債券風險事件領罰單

19日新聞發佈會上, 證監會對國海證券債券風險事件、新沃基金風險事件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

據證監會披露, 去年12月13日, 國海證券發生債券風險事件, 公司原員工張楊等人, 以國海證券名義在外開展債券代持交易, 未了結合約金額約200億元, 涉及金融機構20餘家, 給債券市場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對此, 證監會決定對國海證券採取暫停資產管理產品備案一年、暫停新開證券帳戶一年及暫不受理債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一年的行政監管措施, 責令公司在一年內限期改正, 並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

此外, 對公司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了處理。

證監會並強調, 將繼續加強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監管, 加大檢查和處罰力度, 促進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持續健康發展。 對經營管理混亂、合規風控失效、違法違規頻發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 證監會將依法採取暫停甚至撤銷業務資格等措施;對不履職、不盡責的高級管理人員, 依法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撤銷高管資格等措施;對未勤勉盡責的合規負責人, 依法追究其監督、檢查責任;對違法違規的“害群之馬”, 堅決清理出從業人員隊伍。

當日, 證監會還通報了對新沃基金專戶業務風控缺失導致重大風險事件的處理情況。 據瞭解, 去年2016年12月20日, 新沃基金管理的乾元2號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畫受持有的信用債券違約及高杠杆操作相互疊加影響,

發生大額質押回購到期無法償付的情況。

為此, 證監會對新沃基金及旗下產品運作情況進行了專項現場核查。 核查發現, 新沃基金對前述專戶產品的風控缺失、管理失當, 是造成風險事件的根本原因。 同時, 新沃基金在公募基金的管理上也存在一定違規問題與風險隱患。

證監會責令新沃基金針對核查發現的合規風控問題進行改正, 暫停辦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畫備案手續, 並停受理公司的公募基金產品註冊申請6個月, 對負有管理責任的董事長、總經理及督察長出具警示函。

證監會強調, 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從事資管業務應堅持資管業務本源,

謹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職責, 不得從事讓渡管理責任的所謂“通道業務”。

同日, 證監會還對6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其中包括2宗操縱市場案, 1宗內幕交易案, 2宗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 1宗期貨公司違法違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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