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 在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官方網站上出現了一則《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撤銷藥品GSP認證證書的公告(公告【2017】16號)》,
該公告主要內容為:“九江市民生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存在嚴重違反《藥品經營品質管制規範》的行為。 根據《藥品經營品質管制規範認證管理辦法》和《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等規定,
該公告還顯示, 九江市民生藥業連鎖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1.企業在藥品儲存環節未採取有效的品質控制措施, 藥品陰涼庫溫濕度長時間超標;2.品質負責人履職不到位;3.電腦系統管控不到位。
我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規定, 藥品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研究機構、藥物臨床試驗機構未按照規定實施《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藥品經營品質管制規範》、藥物非臨床研究品質管制規範、藥物臨床試驗品質管制規範的,
九江市濂溪區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九江市民生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飛行檢查中存在違反GSP的情況, GSP證書已經被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 該企業正在積極整改。 目前濂溪區已啟動在全區範圍內開展藥店GSP跟蹤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