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編寫修訂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將於5月19日出版發行。
考試大綱是司法考試命題和指導考生備考的重要依據。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修訂工作,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 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5月3日在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的重要講話精神, 貫徹落實《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改革要求, 促進提高司法考試選拔法律職業人才的科學性和公信力。 大綱修訂工作, 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
與2016年相比, 2017年司法考試大綱在總體框架不變的基礎上, 主要有以下變化:一是為加強憲法實施, 維護憲法權威, 在憲法科目中增加了“特別行政區公職人員就職宣誓”考點。 二是為貫徹落實《民法總則》, 對民法科目相關章節內容及考點進行了調整完善, 確保與《民法總則》規定一致。 三是根據立法及司法實踐發展, 對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商法等科目的考點進行了修訂完善,
此外,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考試、錄取等政策繼續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等的相關規定執行。
(源自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