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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險|幼童游泳竟無人看管 意外溺水70秒 畫面揪心

最近, 一段幼童在游泳池發生溺水的視頻廣為傳播, 長達70秒的溺水過程中, 幼童身邊沒有任何成人監護, 在這令人揪心的一幕發生時, 游泳館的工作人員和家長都去哪了呢?

幼童獨自游泳意外溺水 監控還原揪心70秒

監控畫面顯示, 5月16日13點16分左右, 一名幼童正套著泳圈在泳池裡玩耍, 旁邊一名身穿藍色工作服的女子邊看手機邊走出屋外。

16分38秒, 泳池中的孩子突然身體前傾, 連人帶泳圈一起翻扣在水裡, 幼童頭朝下腳蹬空不斷掙扎, 但由於雙腿卡在泳圈上, 因此頭部始終無法露出水面。 此時, 兩名成年人正在玻璃窗外, 背對泳池坐著, 他們並沒有意識到泳池裡發生的一切。

直到17分40秒, 玻璃窗外出現了第三個成年人的身影, 當他看到孩子溺水後, 趕緊跑進房間, 迅速將溺水幼童撈起, 這時的時間是17分48秒, 從幼童溺水開始, 整整過去了70秒。

孩子搶救及時 萬幸無生命危險和不可逆損傷

事發後, 現場人員對幼童進行了簡單救護, 隨即趕來的120人員將幼童送往招遠市人民醫院進行救治。 醫生表示, 接診時孩子基本上沒有什麼生命危險, 神志是清醒的。 萬幸的是, 小孩被家長及時發現, 並且現場做了有效的搶救。 據瞭解, 正常的人腦組織在缺氧4至6分鐘後, 就可能產生不可逆的損傷。

事發時正值午休時間 家長因蒸汽太熱離開現場

據涉事嬰幼兒游泳館的工作人員介紹, 事發時正值中午休息時間, 游泳館只有一名值班人員, 管理上確實有一定疏忽, 但家長也是有責任的。 當時因為蒸汽太熱, 三個家長都出來了。

律師:游泳館擔主責 家長也有責任

在游泳館內泳池邊上, 貼著一張告示, 上面寫著“溫馨提示:請不要遠離孩子”。 不過, 即使游泳館認為事發前已經和家長進行了責任劃分, 但是在法律上, 作為經營者, 他們仍要在這起事件承擔主要責任。

山東乾平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孫岩表示,游泳館提供的是有償服務,對安全要起到根本的保障義務,在事情發生後,應當承擔主要的責任,監護人應當確保被監護人不遠離視線,在事件發生後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山東乾平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孫岩表示,游泳館提供的是有償服務,對安全要起到根本的保障義務,在事情發生後,應當承擔主要的責任,監護人應當確保被監護人不遠離視線,在事件發生後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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