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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關注」運動有了新場所!一起看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新規

近日, 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查看)《意見》要求, 到2020年, 要建設一批具有示範作用的學校體育場館開放典型。

《意見》對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時間和條件等做出了哪些規定?小編帶你一覽!

開放目標, 很明確!

➤ 到2020年, 要建設一批具有示範作用的學校體育場館開放典型, 通過典型示範引領, 帶動具備條件的學校積極開放, 使開放水準和使用效率得到普遍提升;

➤ 基本建立管理規範、監督有力、評價科學的學校體育場館開放制度體系;

➤ 基本形成政府、部門、學校和社會力量相互銜接的開放工作推進機制, 為推動全民健身事業, 提高全民身體素質和健康水準作出積極貢獻。

開放時間, 有要求!

➤ 學校應當在課餘時間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體育場館, 公辦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

鼓勵民辦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

➤ 學校的體育場館開放應該在教學時間與體育活動時間之外進行。

➤ 在課餘時間和節假日優先向學生開放, 並在保證校園安全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 可實行定時定段與預約開放相結合。

➤ 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時間應與當地居民的工作時間、學習時間適當錯開。

➤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 學校體育場館應適當延長開放時間。

開放條件, 有5點!

➤ 一是學校體育場館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範, 明確的責任區分辦法和完善的安全風險防控條件、機制及應對突發情況的處置措施和能力。

➤ 二是學校體育場館在滿足本校師生日常體育活動需求的基礎上,

還應有向社會開放的容量和時間段。

➤ 三是學校體育場館區域與學校教學區域相對獨立或隔離, 體育場館開放不影響學校其他工作的正常進行。

➤ 四是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和器材等安全可靠, 符合國家安全、衛生和品質標準及相關要求。

➤ 五是學校有相對穩定的體育場館設施更新、維護和運轉的經費, 能定期對場館、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

開放細則, 要注意!

➤ 學校體育場館開放主要面向本校學生、學區內學生、學校周邊社區居民和社會組織。

➤ 要根據體育場館面積、適用範圍和開放服務承受能力, 合理確定開放物件範圍和容量。

➤ 學校室外場館設施, 如操場、球場、田徑場跑道等要先行開放, 室外場館設施開放由各校提出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 對於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場地, 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制定開放名錄。

➤ 學校體育場館根據不同物件可採取免費、優惠或有償開放方式, 有償開放不能以營利為目的。

➤ 學校要積極探索體育場館開放的運營方式, 鼓勵學校開展以學校管理為主的運營模式, 探索建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託協力廠商專業組織運營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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