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 近日,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東北地區與東部地區部分省市對口合作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要求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實施新一輪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總體部署, 組織東北地區與東部地區部分省市建立對口合作機制, 開展對口合作。
《方案》強調, 開展對口合作是實施新一輪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 是推進東北振興與“三大戰略”對接融合的重要途徑, 也是發揮我國制度優勢促進跨區域合作的創新舉措。 在鼓勵支援東北地區與東部地區開展全方位合作基礎上,
《方案》要求, 到2020年, 東北地區與東部地區部分省市對口合作取得重要實質性成果, 建立起橫向聯動、縱向銜接、定期會商、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 構建政府、企業、研究機構和其他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層次、寬範圍、廣領域的合作體系, 形成常態化幹部交流和人才培訓機制, 在東北地區加快複製推廣一批東部地區行之有效的改革創新舉措,
《方案》明確了推進對口合作4個方面共18項具體任務。 體制機制創新方面, 主要推動雙方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國有企業改革、民營經濟發展、對內對外開放等領域開展合作。 產業合作方面, 主要推動雙方裝備製造業等優勢產業、新興產業、農業和綠色食品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等領域開展合作。 提升創業創新水準方面, 主要是推動雙方在科技研發與轉化、高校院所交流、創業創新、高端人才交流等領域開展合作。 平臺搭建方面, 主要推動雙方在功能區對接、合作園區共建、重點城市發展等領域開展合作。
《方案》強調, 建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組織部牽頭, 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省市政府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 抓緊編制階段性實施方案, 推進幹部人才交流培訓。 有關部門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專案安排、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 東北三省四市積極主動做好對口合作各項工作對接。 定期組織開展對口合作工作成效評估, 確保各項措施任務落實到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東北地區與東部地區部分省市對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