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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大馬”小型客車變“豐田” 換車標就為面子

近日, 濱州高新交警大隊查處一起交通違法行為, 駕駛員將“大馬”牌小型普通客車換成“豐田”標誌, 後排加了座位, 問其理由, 覺得這樣特有面子。

5月17日上午, 濱州高新區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濱博大道與省道319路巡邏時, 一輛“豐田”小型普通客車魯A56XXX駛入民警視線, 從後車窗看該疑似超員, 民警遂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 經查, 駕駛員裴某即是車主, 該車行駛證顯示車輛類型為9座小型普通客車, 品牌型號為“大馬牌”。 但是裴某將輪轂、前後車標全部更換, 後排加了一排座位, 從外形上看極似“豐田海獅”, 覺得這樣開出去很場面,

幾萬的車看起來就跟二十多萬的一樣。 民警瞭解到, 乘座該車的乘客是濟南某企業職工, 經朋友聯繫借用了該車準備去外地參觀, 大家都以為這是“豐田”車, 車況肯定好, 跑長途又安全, 沒想到這“豐田”竟是個假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特徵;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 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資料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 並處警告或者五百以下罰款。 因此, 裴某為了面子, 面對的將是五百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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