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朋友S是個精力旺盛的人, 他的朋友圈裡幾乎沒有單人照, 每天都是與互不相同的密友自拍。 S確實像是生來就具有調動氣氛的天賦, 無論是一起唱歌還是聚餐, 他總能迅速暖場, 中途還能救冷場於無形。
前段時間, 福州辦青運會。 他去做了志願者, 認識了一幫新朋友, 穿著小青果的衣服在賽場邊上躥下跳。
在這個並不能算是一線的城市, 凡是有大型活動, 必活躍著S的身影。 他的朋友圈儼然已經成為某個都市報的活動版塊, 即時播報著這個城市的各種動態。
每每將他的朋友圈一一掃過, 我都會產生一種“不配和他在同在一個城市”的自慚形愧。
貳
朋友L截然不同。 L少言寡語, 不愛熱鬧, 不議是非, 平日裡一副形單影隻的孤獨模樣。 上學的時候, 人人都在競爭班長、團支書過過官癮, 唯獨他挑了個“勞動委員”的苦差。
我們交情不深, 因為同選了一門選修課, 才一週一會。 課間無聊, 也會時常有一搭沒一搭地聊點私事。
畢業後我們鮮少聯繫, 直到有一天, 我接到他的電話, 他讓我猜猜他在哪兒。
還沒等我開口, 他就一聲壞笑著搶白了我的話:“啊哈, 就知道到你猜不到, 我在貝加爾湖畔!”
然後他就自顧自地說起, 大學的時候, 網路上有個帖子流傳很廣, 說人一輩子一定要坐一次通往俄羅斯的鐵路。 那時選修老師正唾沫橫飛地講著糖代謝,
老掉牙的少年往事, 他連各種細節都記得比我清楚。
他說, 俄羅斯的女人比你還要壯碩, 哈哈哈。
我說, 滾。
嘴上不饒, 卻心裡一暖。
三
有段時間, 朋友圈流行集贊的活動, S君一連發了許多個, 然後恭恭敬敬地群發給好友, 要大家幫忙點贊。
那陣子, 我工作並不忙, 稿子也寫得不多, 可就聯手一滑點進他朋友圈的欲望都沒有。
有一天, 去了個大飯局, S君正巧也在, 忙不迭地向我抱怨, 怎麼朋友圈的集贊人數總是不夠。
我大吃一驚:“以你的人脈, 我以為你早在第一天就攢齊了呢。 ”
他苦笑道:“哪兒啊,
我心虛地沒回應, 生怕他提起幾次點贊我都沒有參與的事, 甚至懷疑他是不是旁敲側擊地來影射我。
倒是L偶爾發來的“求點贊、求轉發”, 等我點開的時候, 下面都早已有了他的留言:謝謝各位朋友幫忙, 我的贊已經夠啦!
肆
從關係的親疏來說, 我無疑是和S君更熟悉一些。 大學時代, 我們共同策劃了無數大大小小的社團活動, 一起通宵夜戰, 寫策劃, 拉贊助, 熬得雙眼通紅。 一起在散場後, 喝著大酒, 分享成功的喜悅。
但S君似乎與整個世界都熟稔, 他的世界並不缺我一個。 和他挑燈夜戰過的, 不止我一個;和他喝過大酒的, 也不止我一個。
他發的狀態裡,
S君讓我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感, 哪怕只是非常微弱與渺小的存在。
有時候我們不得不承認, 人類潛藏在內心深處的對愛與關注的佔有欲就是這樣偏激自私。 也不得不承認, 除了愛情, 友情也同樣具有排他性。
這不值得大肆宣揚, 成為任何一種搶佔或犯罪的原因。 卻也不應被口誅筆伐, 頂多算是上帝造人時, 不小心做下的惡作劇。
我們都希望自己成為別人的the only one, 如果不能, 就希望自己至少要比別人特別一點。
就像L對我:當我看到貝加爾湖的時候,
那一刻, 我覺得自己在L心中, 比起別人, 多了一彎月牙形的湖泊。
籠絡人心有時候很簡單:甜言蜜語不用多, 就一句微弱的在乎, 就是最篤定的友誼見證。
伍
我也犯過S的錯誤, 誤以為經營好朋友圈、頻頻獲得他人的點贊就是社交皇后。 其實那些點贊的意義不過是“你的生活過得很不錯”或者“朕已閱”, 而不是“你過得好嗎”“我好想你”。
多用心給朋友一點在乎、貼心地送去問候, 兩個人擁有的獨家記憶, 遠比一方搖曳生姿的朋友圈來得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