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美玲, 女, 漢族, 現年33歲, 獲西北師範大學文學學士學位, 遼寧大學法學學士, 本科雙學士。 2011年進入天水市秦州區人民檢察院工作。 工作中勤勤懇懇、生活中實實在在。 從小到大, 她留給人的印象就是“踏實、守信”。
低調做人, 勤懇工作。 她很少表現自己, 做人做事不張揚。 從事政工工作和財務工作以來, 虛心請教, 勤學苦練, 努力鑽研知識, 熱情服務幹警。 近6年來, 累計撰寫資訊46餘篇, 分別發表于省市區各類媒體, 審核報銷票據上千餘份, 無一弄虛作假, 對待金錢更是嚴於律己, 把有關幹警切身利益的事項, 力求爭取全面、準確, 答疑解釋到滿意為止。
心系群眾, 以誠待人。 潘美玲同志平時嚴格要求自己, 用心服務檢察事業。 “精准扶貧”工作中, 她的聯繫戶王四江家中, 兒媳在廣州打工大半年沒有音訊, 留下一對兒女在村中讀書, 她主動表示為王四江聯繫兒媳, 後經她多次聯繫,
小時候, 她的家中開著便民小賣鋪, 受父母的影響自小就明白誠實守信是做人的根本。 小賣鋪裡百貨副食樣樣有, 她從來不把過期食品、偽劣品賣給顧客, 顧客有疏忽多付的錢她追出去都要退回, 顧客對此誇讚不已, 小賣鋪的生意也是越來越紅火, 她的誠實品格鄉鄰遠近都有耳聞。
生活中, 她是一個熱心幫助別人的人。 有一次, 她在街上路過, 一帶小孩的農村婦女背上背著一大包東西, 手裡還提著一大編織袋農產品要去菜市場賣, 可她因為想上廁所而發愁,
勇於擔當, 不怕吃苦。 “做不到的事不承諾, 承諾了的事必須做到”, 這是潘美玲同志一直堅持的原則。 有些人覺得, 做得到做不到的事先答應下來是種策略, 但她從不。 時常會有因工作加班的情況, 某次, 本應節日放假關窗鎖門準備回家, 接到財政局緊急通知要求必須趕晚上9點報送資料資料, 大量沒有頭緒的資料堆到面前讓人無法下手, 加上一直有胃病的她胃痛難忍,
愛崗奉獻, 無悔青春。 同辦案一線的同事比起來, 工作責任不亞於案件責任, 她也想經歷與犯罪嫌疑人對決的神聖時刻, 也想把自己作為檢察官的夢想實現, 但她, 無悔於這份責任, 無悔於做人的原則, 仍然堅守在平凡的崗位上, 誠實做人, 踏實幹事, 信守承諾, 將自己的青春奉獻於檢察事業。
參加工作以來, 在平凡的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業績, 2012年被秦州區統計局評為秦州區“統計工作先進個人”;2016年被秦州區宣傳部評為“黨報工作先進個人”;2011至2016連續6年被評為區檢察院評為“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