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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 海南一女子常年收購松鼠烏龜眼鏡蛇被判二緩三

明知故犯 海南一女子常年收購松鼠烏龜眼鏡蛇被判二緩三

法制網海口5月23日電記者 邢東偉 見習記者 翟小功 通訊員 秦漢 明知收購野生動物違法, 但為了賺錢, 海南一女子楊某華還是抱著僥倖心理收購野生動物。 5月23日, 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楊某華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緩刑三年。

楊某華以營利為目的, 在未經許可便向他人收購2只活體黃額閉殼龜, 並飼養在家。 2016年10月, 楊某華以每斤70元的價格陸續向三名陌生人收購3條活體眼鏡王蛇,

並準備出售。 期間, 楊某華還多次向他人收購龜類、松鼠等野生動物。 2016年11月28日, 瓊海市森林公安局在楊某華家中查獲了列入屬控制貿易的物種眼鏡王蛇3條、黃額閉殼龜2只, 共計價值40430元;四眼斑龜2只、烏龜1只、鋸緣龜1只、赤腹松鼠2只等活體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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