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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毒粉條案宣判主犯一審獲刑9年

在山東省濟南市槐蔭某郊區一處骯髒簡陋的小作坊內,三四個人只用工業明膠等三種有毒有害工業原料就能合成我們餐桌上食用的“粉條”。 這種“毒粉條”經甲醛浸泡後,大量流入路邊攤點和排擋。 經對現場提取的三份“粉條”樣品進行檢測,均檢驗出甲醛1800餘mgkg(檢測低限5.0mgkg),甲醛含量嚴重超標,極大危害老百姓的食品安全。

近日,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這起“毒粉條”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主犯邱某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判處孫某等3名從犯有期徒刑3年至4年,並處相應罰金。

2011年底至2015年8月,因工業原料成本低、利潤可觀,被告人邱某夥同孫某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許可經營資質條件下,暗中從事非法加工、經營“毒粉條”活動。 這些化工原料合成的“毒粉條”被陸續銷往山東省內的鄒城市、曲阜市、青州市、萊陽市等多個縣市。 僅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不到1年時間,被告人邱某等4人憑藉“毒粉條”非法銷售金額多達45萬餘元。

經查,被告人孫某、付某、顏某受雇于邱某,明知邱某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仍然受其指使協助從事非法加工和經營。 他們分工明確,分別負責配料生產、日常加工、開車送貨等事項。 記者徐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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