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 在大湧鎮青崗大道附近路段上, 一男子駕駛桂D號牌摩托車將一名正過馬路的小女孩撞成重傷!
更可惡的是, 該男子並沒有停車檢查小女孩傷勢, 而是在眾目睽睽之下駕車逃逸。 幸好周圍的好心群眾迅速將小女孩送往醫院治療。
還是無證駕駛!
大湧警方經過大量工作, 發現嫌疑人江某(男, 23歲, 廣西藤縣人)逃回老家。
目前, 江某已被依法拘留, 他將承擔自己種下的惡果。
撞了別想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之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小警提醒, 一旦造成交通事故, 應第一時間撥打120並積極搶救傷患, 爭取將損失降到最低, 撞了人後千萬別想著逃逸, 因為:中山警方一定會把你抓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