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以案釋法|邢臺男子在外地醉酒駕駛,好哥們一言不合舉報其酒駕

因為酒後和朋友一言不合發生爭執, 一男子隨即駕車離去, 而朋友卻心中怒火正旺, 緊跟其後, 並電話舉報該男子酒後駕駛車輛上路行駛。

日前, 即墨交警部門根據舉辦將該男子查獲。

5月18日下午17時許, 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接到指令稱有人酒後駕車, 執勤民警立即趕赴舉報地點鶴山路與嶗山一路路口等候, 不一會執勤民警遠遠的就看到被舉報的小型轎車由東向西行駛過來, 立即上前示意接受檢查。

剛打開車門就有股很濃的酒味, 民警依法對駕駛員藍某某(男, 38歲, 河北省邢臺市清河縣楊二莊鎮人)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其測試值為8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經詢問得知, 當天藍某某中午吃飯時和朋友喝了3瓶啤酒, 酒席散後, 藍某某駕車來到一朋友處玩耍, 在聊天過程中, 藍某某和一唐姓朋友因為言語不合發生爭執, 越爭執越厲害, 最後撕扯起來, 被其他幾位朋友拉開,

兩人憤憤不已。

藍某某當即駕車離去, 而那位唐姓朋友則一路跟隨, 一怒之下將藍某某酒後駕車的違法事實進行舉報。 根據相關規定,藍某某將被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還將面臨1到6個月的拘役的處罰。

法律連結:

1.酒駕

根據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定, 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0毫克且<80毫克為飲酒後駕車。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 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處十日以下拘留, 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駕

根據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定, 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為醉酒駕車。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員將由有關部門約束至酒醒,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並給予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 同時五年內不能再次取得駕照。

根據我國《刑法修正案》(八)的相關規定,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 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處拘役, 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 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 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 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 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 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 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 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 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 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 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 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

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注意: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由有關部門約束至酒醒, 追究其刑事責任, 並給予吊銷駕照處罰, 且10年內不能再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員重新取得駕照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