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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邢臺市級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和精簡人員編制工作啟動

人員編制精簡比例不低於15%

近日,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邢臺市市級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和精簡人員編制的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 本市精簡編制和整合內設機構工作將於6月底前完成。

此次改革範圍包括市委工作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機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政府工作部門、市政協辦公室機關, 市社會團體機關, 以及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和承擔行政職能的直屬事業單位。 根據省統一要求, 市紀檢監察機關、市委巡察辦、市委巡察組不列入改革範圍;市環境保護局不列入改革範圍, 但要結合改革對內設機構進行優化調整;人員編制10名以下且內設機構3個以下的單位不列入改革範圍;市人大、市政協的委員會不參加內設機構調整, 但要精簡人員編制;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的內設機構改革結合司法體制改革進行,

精簡人員編制工作與本次改革同步進行。

改革主要任務有以下幾項:

精簡內設機構。 市級機關內設機構總體精簡比例不低於20%。 撤銷帶有計劃經濟色彩, 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等的內設機構;整合職責相近、交叉重複等內設機構;壓減負責機關內部服務、後勤管理等工作的輔助性機構。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強化符合市委和市政府戰略部署需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設置不強調上下對口, 要突出主責主業, 綜合設置、實行大科室制, 一般不設3人以下科室。

精簡人員編制。 市級機關使用的行政編制(含政法專項編制)、直屬事業機構和承擔行政職能的直屬事業單位使用的事業編制精簡比例不低於15%。

理順部門權責。 進一步簡政放權, 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原則, 以法律法規和中央、省、市有關檔為依據確定單位職責, 該取消的取消, 該下放的下放, 該轉移的轉移, 該加強的加強, 堅決防止缺位、越位、錯位和不到位, 確保權責統一。

再造工作流程。 對本單位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 簡化辦事環節和手續, 優化辦事服務流程, 完善辦事服務方式, 明確服務標準和時限。 大力加強行政審批規範化標準建設。

充實加強縣級人員編制。 根據省要求, 精簡收回的行政編制, 主要用於充實和加強縣級人員力量, 用於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部門和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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