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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撿錢達到189個億?日本人真牛

之前看過一條有關日本人拾金不昧的新聞, 有一年, 日本全國撿到現金上交給員警的總額達到189億日元, 天哪, 折合人民幣也有3個多億元!而日本全國總人口才1億2千萬人。

平均每個人就撿到10多元錢, 日本真是一個“拾金不昧的大國”呀。

我們不僅要想, 為什麼日本人那麼拾金不昧呢?莫非小時候學過:“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 把它交到員警叔叔手裡邊, 叔叔拿著錢, 對我把頭點, 我高興地說了聲:“叔叔, 再見”?

說得沒錯!日本孩子一進幼稚園, 就開始進行道德教育, 特別是強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絕不去碰, 即便撿到了東西也要拾金不昧, 主動交給員警。

日本人拾金不昧, 除了道德層面約束之外, 還有法律明文規定。

日本刑法第254條規定:如果拾到東西不上交的話, 就觸犯“遺失物等橫領罪”。 將被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罰款處理。

在日本罰款是小事, 如果一旦留下“橫領罪”的刑事案底, 就會影響一個人的信譽, 影響他的就業、信貸等等。

所以日本人明白撿到東西不上交, 得不償失。

有意思的是, 在日本撿到失物是有獎勵的;按照日本的“遺失物法”, 失主在拿回自己的失物之後, 要取失物價值的5%-20%左右的金額, 對撿到東西的人表示感謝。

還有一條, 日本的“遺失物法”裡有一條規定:凡拾得遺失物品上交到員警之後, 3個月以內找不到失主且無人認領的, 該失物歸拾得者所有。

?日本員警署失物招領中心的警官說:丟失物品處理最頭痛的是骨灰盒。 每年都會撿到幾個骨灰盒, 這讓人很難辦, 這上哪找失主呢?又怎麼獎勵撿到的人呢?萬一3個月之後沒有人認領, 是不是歸撿到的人所有呢?

在這裡, 日本員警求助萬能的中國網友, 幫他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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