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上海5月24日消息上海一名男子在尚未謀面的情況下, 就給女網友的帳戶匯去鉅款。 可惜該男子的一片癡情不僅沒能打動這名女網友, 連多次匯款的40多萬元, 女網友也不願意歸還, 堅稱這筆錢是“贈與”。 近日,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鄭先生(化名)是1971年生人, 上海人。 2015年底在網上聊天時, 他認識了1985年生人的湖北姑娘簡小姐(化名)。 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儘管只見過照片, 鄭先生卻對簡小姐“一往情深”。
隨後兩人見了第一面。 2016年1月到2月間, 鄭先生又分5次轉帳給簡小姐25萬元,
可是, 簡小姐只還了1萬元。 她說, 自己需歸還購房貸款, 只能每個月還1萬元, 並稱鄭先生當初讓她拿錢去投資, 幸好沒有進行大額投資。
鄭先生一直拿不回45萬元, 於是將簡小姐起訴至法院。 鄭先生說, 這45萬元是委託簡小姐理財的, 既然事已至此, 只要簡小姐歸還本金, 利息就不要了。 鄭先生還說, 其實自己還給簡小姐5萬元零用, 也不用還了。 簡小姐卻不這麼認為, 她說, 45萬元根本不是委託理財, 而是鄭先生為了追求自己的贈與, 只是因為關係破裂, 鄭先生才出爾反爾。 庭審中, 簡小姐還承認, 45萬元已經基本被自己用掉了。
原告將系爭錢款交給被告後, 被告應當依約為原告進行理財。 鑒於雙方未明確約定投資理財期限,
被告辯稱, 系爭錢款是原告在雙方交往過程中為追求被告而贈與被告的錢款, 未提供充分依據予以證實, 法院不予採信。
據此, 法院判決簡小姐歸還44萬元;案件受理費7900元, 減半收取計3950元, 由簡小姐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