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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案件打擊成效四年全省第一 溫州守護碧水藍天用重典

溫州甌海剿劣用上“走航式測水儀”

5月20日, 溫州市公安局啟動了為期一個月的“剿劣二號行動”, 圍繞20個省控、市控、縣控劣Ⅴ類水質斷面所在河道,

重點打擊偷排漏排等環境污染犯罪行為。 這是今年以來, 溫州市公安局第二次為護航剿劣組織專項行動。

近年來, 面對環境違法案件多發趨勢, 溫州不斷加大執法力度。 “溫州剿劣任務較重,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統一領導下, 溫州公安部門堅持零容忍、零懈怠, 嚴打環境污染犯罪, 有效阻斷劣水源頭, 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溫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長羅傑說。 市公安局成立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支隊以來, 執法部門對環境犯罪的查處更加及時、有效。 2016年至今, 全市共破獲食品藥品和環境污染案件581起, 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1715人, 相較以往均有顯著提高。 據省公安廳統計, 溫州環境污染案件打擊處理數連續三年占全省四分之一,

打擊成效連續四年居全省第一。

3月24日, 樂清市公安、環保等部門, 聯合突擊檢查柳市鎮智廣東路柳丁廠, 發現廠內廢水向外直排。 經檢測, 外排水樣中銅含量超標10倍以上, 涉嫌嚴重污染環境。 公安部門當場固定證據、控制嫌疑人。 目前, 該廠陳某某等3人已被依法刑拘。

這種聯合執法在溫州已經成為常態。 同時, 為理順聯合執法機制, 加大對環境污染案件的打擊力度, 溫州市公安局會同環保、水利等部門, 制定《涉水環境污染犯罪刑事案件移送有關規定》等文件, 讓行刑銜接更具可操作性, 極大提升了聯動執法效率。 “我們接到舉報線索後, 公安部門會同時介入, 只要現場初檢指標達到入刑條件, 直接轉為刑事立案,

當場扣押人員、封存物證, 對環境污染犯罪的威懾力大大增強。 ”溫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蔡克說。

在全市配備723名市、縣、鄉三級“河道警長”的基礎上, 溫州市公安局還提出“四個一律”問責要求, 將執法保障向前端延伸, 並成立專項督導組, 嚴查隱患排查不徹底、案件偵辦不力等現象。 不僅如此, 公安、環保部門還定期舉行聯合學習培訓, 邀請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和環保專家等講授專業知識, 提高公安、環保部門執法人員的業務水準和辦案能力。

溫州還對各縣(市、區)年度移送公安機關的環境污染案件數量進行考核, 並與年度評優相掛鉤;市檢察院則加大了偵查監督力度, 一旦發現行政執法部門未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或對案件進行降格處理, 將及時啟動立案監督程式。

一系列高壓措施下, 2016年, 溫州全市查處環境污染案件數量達到300起, 環保部門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數達172起。 今年一季度, 全市查處環境污染案件94起, 為全省最多;共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96人, 其中刑拘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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