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甌海剿劣用上“走航式測水儀”
5月20日, 溫州市公安局啟動了為期一個月的“剿劣二號行動”, 圍繞20個省控、市控、縣控劣Ⅴ類水質斷面所在河道,
近年來, 面對環境違法案件多發趨勢, 溫州不斷加大執法力度。 “溫州剿劣任務較重,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統一領導下, 溫州公安部門堅持零容忍、零懈怠, 嚴打環境污染犯罪, 有效阻斷劣水源頭, 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溫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長羅傑說。 市公安局成立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支隊以來, 執法部門對環境犯罪的查處更加及時、有效。 2016年至今, 全市共破獲食品藥品和環境污染案件581起, 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1715人, 相較以往均有顯著提高。 據省公安廳統計, 溫州環境污染案件打擊處理數連續三年占全省四分之一,
3月24日, 樂清市公安、環保等部門, 聯合突擊檢查柳市鎮智廣東路柳丁廠, 發現廠內廢水向外直排。 經檢測, 外排水樣中銅含量超標10倍以上, 涉嫌嚴重污染環境。 公安部門當場固定證據、控制嫌疑人。 目前, 該廠陳某某等3人已被依法刑拘。
這種聯合執法在溫州已經成為常態。 同時, 為理順聯合執法機制, 加大對環境污染案件的打擊力度, 溫州市公安局會同環保、水利等部門, 制定《涉水環境污染犯罪刑事案件移送有關規定》等文件, 讓行刑銜接更具可操作性, 極大提升了聯動執法效率。 “我們接到舉報線索後, 公安部門會同時介入, 只要現場初檢指標達到入刑條件, 直接轉為刑事立案,
在全市配備723名市、縣、鄉三級“河道警長”的基礎上, 溫州市公安局還提出“四個一律”問責要求, 將執法保障向前端延伸, 並成立專項督導組, 嚴查隱患排查不徹底、案件偵辦不力等現象。 不僅如此, 公安、環保部門還定期舉行聯合學習培訓, 邀請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和環保專家等講授專業知識, 提高公安、環保部門執法人員的業務水準和辦案能力。
溫州還對各縣(市、區)年度移送公安機關的環境污染案件數量進行考核, 並與年度評優相掛鉤;市檢察院則加大了偵查監督力度, 一旦發現行政執法部門未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一系列高壓措施下, 2016年, 溫州全市查處環境污染案件數量達到300起, 環保部門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數達172起。 今年一季度, 全市查處環境污染案件94起, 為全省最多;共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96人, 其中刑拘1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