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 婚姻一直是農民的頭等大事, 為了能找個好媳婦, 好婆家, 農民為兒女的婚事嘔心瀝血, 操碎了心。
在過去的農村,
農民在思想上相對保守,
一直奉行傳統的婚姻觀念,
有很多不合理的婚姻習俗被沿用。
而隨著思想解放浪潮的來襲,
農民對婚姻的看法也有所改變,
有些好的傳統習俗得到繼承,
而不好的則被淘汰。
像下面所說的三類婚姻習俗,
就已經徹底消失。
在現今的農村,
相親仍然是主流的擇偶方式。
但這裡所說的是指過去名義上的相親,
實則是指兩方父母商量兒女能否婚嫁的一種方式。
這類相親一般都是雙方父母見面,
根據自身的家庭條件簡單口頭上約定後,
再具體商議結婚的細節,
而真正要結婚的農村男女直到結婚的當天才算第一次見面。
這樣以父母代相親的方式有很多弊端,
淘汰也是必然。
換親是指雙方都有兒女的家庭, 把女兒互嫁給對方的兒子, 以達到傳宗接代, 延續香火的目的。 那時的農村產業結構單一, 收入微薄, 大多數家庭都是勉強度日, 有的貧困家庭甚至溫飽都不能解決。 而婚姻大事花費甚大, 很多家庭根本無力承擔, 換親正好可以解決兩家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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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 從古至今一直是結婚必走的程式, 也是不可缺少的婚姻習俗。 曾經的農村, 彩禮只是一種形式, 看重的不是金額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