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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元信息IPO遭否:廣發證券保薦 發審委追問是否存商業賄賂

中國網財經5月24日訊 證監會網站今日晚間披露的創業板發審委2017年第44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 普元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元資訊”)IPO申請未通過。

普元資訊此前披露的招股書顯示, 公司擬在創業板發行2226萬股, 所募資金除3000萬元用來補充流動資金外, 其餘部分用於大資料軟體基礎平臺產品研發、雲計算軟體基礎平臺產品研發、SOA軟體基礎平臺產品升級和行銷服務體系建設專案。 據瞭解, 普元資訊IPO的保薦機構為廣發證券。

發審委會議向普元資訊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重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 公司報告期主營業務成本中對外採購技術服務占比分別為41.19%、48.76%、50.91%, 占比較高;報告期有8家主要技術服務提供者(其中3家為前5大技術服務提供者)的主要股東或高管曾在發行人處任職, 公司的上述前員工大部分目前仍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的股份。

普元資訊需說明持續、大量對外採購技術服務及持續、大量從前員工創辦或任高管的公司採購技術服務的必要性、合理性, 結合從前員工任職的公司採購單價低於平均價格的情況說明定價公允的依據是否充分, 結合自有和租賃房屋面積3,600平米、而自有員工人數為681人的情況, 說明大量對外採購的技術人員集中辦公是否真實可行。

招股說明書顯示, 普元資訊採購內容的披露僅限於技術服務採購;此外,

申報材料顯示, “發行人採用的人月計價技術服務採購模式中, 相關技術服務提供人員由發行人直接安排工作, 其工作形式、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等事項由發行人決定”, 且發行人的主要技術服務提供者中有多家系發行人前員工作為主要股東創立的企業。 保薦機構需說明(1)招股說明書關於採購的披露是否準確、完整;(2)前述人月計價技術服務採購與勞務派遣用工的區別;(3)相對於直接雇用員工, 發行人對外採購技術服務是否具有成本優勢。

普元資訊還需說明2015年5月實際控制人劉亞東向其他員工轉讓股權及員工增資的價格是否公允, 相關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

據瞭解, 普元資訊2014至2016年發行人銷售費用分別為6,235.64萬元、7,054.53萬元、9,760.50萬元, 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34.57%、28.50%、30.95%, 遠高於所列舉的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準。 公司需說明費用支付及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 如何控制銷售費用報銷的內容合法合規, 是否存在商業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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