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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戰火背後:是進攻的利器還是防禦的長城

據英國《每日郵報》5月23日報導,諾基亞和蘋果在簽訂一份合作協定後,兩者間的法律糾紛盡數得到解決。

多年來,諾基亞和蘋果曾涉及多項專利侵權索賠。

最近發生的一次在2016年12月,諾基亞宣佈它正在德國和美國法院與蘋果打專利侵犯的官司,稱科技巨頭蘋果在很多產品上使用諾基亞的科技,卻從未付過專利費。

專利戰, 已經是科技公司最常用的競爭手段。 大公司之間、大公司與小公司之間, 在進攻與防守中, 專利戰從來就沒有停止過。 諾基亞與蘋果的的糾紛雖然已經解決, 但不經意間, 蘋果與高通的專利之戰, 已經變得如火如荼。

前不久, 高通公司向四家製造蘋果手機產品的ODM廠商提起訴訟, 控告其未支付權利金。 這四家無辜被牽連進高通與蘋果專利訴訟的製造商, 分別是富士康、和碩、緯創和仁寶電子。

為何原本是高通與蘋果兩家公司的權利金協商問題, 為何在短短幾周後竟演變成一場ICT行業的“雪崩”, 把三星和英特爾, 以及眾多代工廠全部卷了進來, 並且形勢愈演愈烈呢。

事情的起因, 源自2017年1月下旬, 蘋果在美國和中國先後起訴高通, 指控高通公司壟斷無線設備晶片市場, 以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

索賠了巨額補償。 之後, 越來越強勢的蘋果公開表示, 將不會為2017年第一季度銷售的手機向高通支付專利使用費, 並且後續款項也不會支付, 直到與高通的法律糾紛得到解決為止。 因此, 才發生了前面高通將四家代工廠訴至法院的一幕。

事件中最有趣的是, 針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對高通的申訴案, 5月12日英特爾與三星不約而同, 提出了非當事人意見陳述書聲援FTC。 未來, 這起群雄專利之戰或將更為激烈和精彩。

實際上, 在我們熟知的領域, 手機通信行業的專利大戰是最為錯綜複雜、也最為頻繁的, 從久遠的諾基亞、愛立信和摩托羅拉, 到去年5月份華為在美國和中國對三星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直至現在的高通與蘋果之爭, 無不令人“神馳目眩”

專利, 對於科技企業來說, 究竟是一把大殺四方的“利刃”, 還是防禦安身的“重盾”, 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理解。 但無論是矛還是盾, 一家科技企業從弱小到強大, 從存活到長久, 專利的運用都具有非凡的意義。 如何理解專利對於一家企業的價值?我們不妨從著名投資人吳軍所講述的一個小小的案例開始聊起。

專利是防禦的長城

吳軍在他最新一期“矽谷來信”中指出, 在他看來, 專利的主要作用是防禦工具, 而不是進攻的武器。 關於專利如何做到防禦工具的作用, 吳軍舉了一個有趣的例子。

大概是在2007年左右, 時任Google資深研究員的吳軍被李開複找到, 請他幫助解決在中國市場遇到的一個小麻煩:有一家小公司告穀歌在中國侵犯了其專利, 這件事情如果在國內打官司, 儘管穀歌不一定會輸, 但是會影響到公司的市場聲譽。

吳軍當時聽到這個情況, 第一時間就感覺這家小公司是把一些公共領域知識作為發明申請了專利。 所謂公共領域知識,就是已經被公開的、公眾知道的知識或者常識。

通常情況下,由於專利局人手有限,而且對越來越複雜的科技領域難以具備精深的知識,因此將本該屬於公共領域知識的發明作為“新發明”批准專利權,並不罕見。吳軍推斷,這家公司正是鑽了這個空子。

“我讓穀歌中國的法律顧問把對方的專利檔拿來,看完後不出所料,不僅那些被批准的專利裡面所要保護的技術和手段都是公共領域知識,而且一些實現方法還侵犯了我和同事在美國的一些專利。”

吳軍解釋,由於中國加入了國際智慧財產權組織,承認成員國之間的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因此吳軍和同事獲取的專利早于對方,可以通過申訴讓對方的專利失效。

但是,一個難題擺在了他們面前。谷歌雖然不用擔心對方告贏自己侵權,但是穀歌中國如果和對方就此對簿公堂,還是會產生公關方面的負面影響。因此,官司最好不要打。

這裡面的緣故,說來比較簡單。

如果A和B兩家公司打專利官司,B是原告,即便A公司能證明B公司的專利是無效的,不應該被批准,但是這個專利只要被批准了,直到過期或者被證明無效前,都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去打官司。

穀歌面臨的麻煩是,如果走法律程式,在完成判定對方專利無效之前,會有很長的一段時間。這期間,穀歌只要是被認定侵犯了這個毫無意義的專利的“權益”,就會被判敗訴。

“當然,對方的技術實際上也侵犯了我們的一些專利,我們可以到法庭上去吵架,穀歌也不一定會輸,但是,輿論上穀歌還是會產生負面影響。”吳軍的擔心,實際上也是很多大企業在面臨專利官司時最大的顧慮。

在法律正式判定前,是非曲直各有道理:而對於小企業來說,只要打了官司就可以通過輿論來提升自己的行業知名度,並且博得公眾的同情。而大企業最擔心的就是公關上要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負面情況。可以說,穀歌對這類專利官司肯定希望不打。

於是,吳軍和法律顧問商量後,讓律師拿著谷歌一些檔資料去找到對方。“對方一看資料,二話不說馬上就撤訴了。”一場公關危機就此消於無形。

城牆不僅要長而且要高

吳軍和公司律師做了什麼事情?律師拿給對方的資料是什麼內容?

吳軍介紹,“我們研究了一下對方的產品,找到很多有可能侵犯穀歌專利的地方,然後律師就拿著這份清單上門,告訴對方其產品有可能侵犯穀歌專利。”這個動作不是一定要去打官司,而是告知對方利害關係。

很明顯,得與失擺在面前,這家企業自然知難而退,立刻撤訴。之後,穀歌也通過法律手段申請讓對方的專利無效,杜絕了後患。

吳軍強調,通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專利是如何起到防禦作用的。“穀歌很少主動就專利問題去找別人的麻煩,它是用大量的專利修起了一道長城,防禦自己的商業領地。”

既然是長城,在吳軍看來,就要具備兩個特點,一是足夠長,要非常嚴密,不給別人留空子去鑽;二是建得高,讓對方只能仰視你。

在同一個時代,實力相近的競爭對手在技術上都是各有千秋,很難既認證對方侵犯了自己的權利,又能保證自己不被對方抓住一些把柄。遇到這種情況,法庭都很難裁決。國際上通行的方法就是雙方比賽誰的專利清單更長。

吳軍拒了一個形象的例子:A公司和B公司打專利官司,A拿出B侵權的清單,上面有10項專利;B則拿出A侵犯其專利的清單,上面有30項專利。法官通行的辦法就是,用先刪掉沒有意義的指責,例如各減去一半,這樣A公司有5項侵權申訴有效,而B公司有15項。

然後,用15減去5剩下10項,就會判定A公司賠付B公司相應的專利賠償。因此,誰的清單長,誰就更有優勢。這也就是吳軍所述案例中,小公司立刻撤訴的原因。

不過,吳軍強調,穀歌因為企業文化和風格,很少在專利上以大欺小。但是IBM卻是將專利訴訟作為盈利收入來操作的,“它每年獲得的美國專利數量永遠是全世界公司裡的第一位,而且是絕對的冠軍。專利總數能抵上2~4名的總和。IBM每年通過打官司收專利費,可以獲利10億美元。”

“目前,另外兩家靠專利吃飯的公司就是微軟和高通。微軟是靠購買專利從每部手機上收取大約5美元的專利費。或許,全世界除了蘋果和三星,微軟是在手機行業裡最能掙錢的第三家了。”

專利高牆背後的冷思考

如今單一的專利變得難以起到保護作用,只有將專利的長城修得更長更高,才能攻防兼備。而能夠做到這些的,只有大型企業,中小型企業很難做到這一點。

吳軍舉例,“如果一家小公司發明出一款新耳機而且賣得很好,那麼所有手機大廠就都能找出這家公司侵犯的專利技術的地方。如此一來,很多創新就無法進行下去。”因此,近年來美國專利局不得不持續對專利審批制度進行改革,讓專利適用的範圍越來越具體,以免專利成為技術創新的阻礙。

吳軍對專利的作用,做了兩點總結:一是用專利防衛,需要建立又高又長的長城;二是處理專利糾紛時,即使理由正當,也要遵循正確的做事方式和步驟,才能更好解決問題。

或許,在全球產業界思考專利是否在某種程度上制約創新的時候,中國企業要思考的,不僅是壘高牆、築城池,也要適當學會運用專利這個矛與盾的綜合體,讓自己的競爭力不斷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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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一點號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所謂公共領域知識,就是已經被公開的、公眾知道的知識或者常識。

通常情況下,由於專利局人手有限,而且對越來越複雜的科技領域難以具備精深的知識,因此將本該屬於公共領域知識的發明作為“新發明”批准專利權,並不罕見。吳軍推斷,這家公司正是鑽了這個空子。

“我讓穀歌中國的法律顧問把對方的專利檔拿來,看完後不出所料,不僅那些被批准的專利裡面所要保護的技術和手段都是公共領域知識,而且一些實現方法還侵犯了我和同事在美國的一些專利。”

吳軍解釋,由於中國加入了國際智慧財產權組織,承認成員國之間的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因此吳軍和同事獲取的專利早于對方,可以通過申訴讓對方的專利失效。

但是,一個難題擺在了他們面前。谷歌雖然不用擔心對方告贏自己侵權,但是穀歌中國如果和對方就此對簿公堂,還是會產生公關方面的負面影響。因此,官司最好不要打。

這裡面的緣故,說來比較簡單。

如果A和B兩家公司打專利官司,B是原告,即便A公司能證明B公司的專利是無效的,不應該被批准,但是這個專利只要被批准了,直到過期或者被證明無效前,都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去打官司。

穀歌面臨的麻煩是,如果走法律程式,在完成判定對方專利無效之前,會有很長的一段時間。這期間,穀歌只要是被認定侵犯了這個毫無意義的專利的“權益”,就會被判敗訴。

“當然,對方的技術實際上也侵犯了我們的一些專利,我們可以到法庭上去吵架,穀歌也不一定會輸,但是,輿論上穀歌還是會產生負面影響。”吳軍的擔心,實際上也是很多大企業在面臨專利官司時最大的顧慮。

在法律正式判定前,是非曲直各有道理:而對於小企業來說,只要打了官司就可以通過輿論來提升自己的行業知名度,並且博得公眾的同情。而大企業最擔心的就是公關上要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負面情況。可以說,穀歌對這類專利官司肯定希望不打。

於是,吳軍和法律顧問商量後,讓律師拿著谷歌一些檔資料去找到對方。“對方一看資料,二話不說馬上就撤訴了。”一場公關危機就此消於無形。

城牆不僅要長而且要高

吳軍和公司律師做了什麼事情?律師拿給對方的資料是什麼內容?

吳軍介紹,“我們研究了一下對方的產品,找到很多有可能侵犯穀歌專利的地方,然後律師就拿著這份清單上門,告訴對方其產品有可能侵犯穀歌專利。”這個動作不是一定要去打官司,而是告知對方利害關係。

很明顯,得與失擺在面前,這家企業自然知難而退,立刻撤訴。之後,穀歌也通過法律手段申請讓對方的專利無效,杜絕了後患。

吳軍強調,通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專利是如何起到防禦作用的。“穀歌很少主動就專利問題去找別人的麻煩,它是用大量的專利修起了一道長城,防禦自己的商業領地。”

既然是長城,在吳軍看來,就要具備兩個特點,一是足夠長,要非常嚴密,不給別人留空子去鑽;二是建得高,讓對方只能仰視你。

在同一個時代,實力相近的競爭對手在技術上都是各有千秋,很難既認證對方侵犯了自己的權利,又能保證自己不被對方抓住一些把柄。遇到這種情況,法庭都很難裁決。國際上通行的方法就是雙方比賽誰的專利清單更長。

吳軍拒了一個形象的例子:A公司和B公司打專利官司,A拿出B侵權的清單,上面有10項專利;B則拿出A侵犯其專利的清單,上面有30項專利。法官通行的辦法就是,用先刪掉沒有意義的指責,例如各減去一半,這樣A公司有5項侵權申訴有效,而B公司有15項。

然後,用15減去5剩下10項,就會判定A公司賠付B公司相應的專利賠償。因此,誰的清單長,誰就更有優勢。這也就是吳軍所述案例中,小公司立刻撤訴的原因。

不過,吳軍強調,穀歌因為企業文化和風格,很少在專利上以大欺小。但是IBM卻是將專利訴訟作為盈利收入來操作的,“它每年獲得的美國專利數量永遠是全世界公司裡的第一位,而且是絕對的冠軍。專利總數能抵上2~4名的總和。IBM每年通過打官司收專利費,可以獲利10億美元。”

“目前,另外兩家靠專利吃飯的公司就是微軟和高通。微軟是靠購買專利從每部手機上收取大約5美元的專利費。或許,全世界除了蘋果和三星,微軟是在手機行業裡最能掙錢的第三家了。”

專利高牆背後的冷思考

如今單一的專利變得難以起到保護作用,只有將專利的長城修得更長更高,才能攻防兼備。而能夠做到這些的,只有大型企業,中小型企業很難做到這一點。

吳軍舉例,“如果一家小公司發明出一款新耳機而且賣得很好,那麼所有手機大廠就都能找出這家公司侵犯的專利技術的地方。如此一來,很多創新就無法進行下去。”因此,近年來美國專利局不得不持續對專利審批制度進行改革,讓專利適用的範圍越來越具體,以免專利成為技術創新的阻礙。

吳軍對專利的作用,做了兩點總結:一是用專利防衛,需要建立又高又長的長城;二是處理專利糾紛時,即使理由正當,也要遵循正確的做事方式和步驟,才能更好解決問題。

或許,在全球產業界思考專利是否在某種程度上制約創新的時候,中國企業要思考的,不僅是壘高牆、築城池,也要適當學會運用專利這個矛與盾的綜合體,讓自己的競爭力不斷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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