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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官員談破解執行難:800萬老賴被限乘火車飛機

劉貴祥:說到執行難,首先要準確界定執行難。 法律文書沒有得到執行的情況是很複雜的,並不都是真正意義上的執行難,需要作進一步的區分。

第一種情況就是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卻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執行。 這是真正意義上的執行難。 主要是在現代社會人財物流動頻繁,查人找物難度增大,再加之部分被執行人不講誠信,隱匿、轉移財產,以各種手段逃避、規避執行甚至抗拒執行。

第二種是被執行人完全喪失履行能力,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窮盡執行措施,也不可能執行到位,“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這其實屬於執行不能。 據不完全統計,執行案件中有40%左右的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 比如在一些交通事故、人身傷害的執行案件中,債務人家徒四壁,除了生活必需品沒有其他財產,根本沒有賠償能力。

新京報:對於法院來說,對待執行難和執行不能應該採取不同的措施。

劉貴祥:對。 基本解決執行難,需要實事求是地區分執行難和執行不能,有針對性地給出破解路徑。 如果因為缺乏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的有效手段,將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認定為執行不能,無異於是為法院的消極執行找藉口、尋理由;但如果將執行不能案件認定為有財產可供執行,則會成為法院難以承受之重,並浪費法院有限的司法資源。

新京報:法院在執行實踐中如何做出準確、令當事人信服的區分?

劉貴祥: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法院必須要有合理的技術手段和判斷標準,才能實現這種準確的區分。

過去,執行人員主要靠“登門臨櫃”的方式去查找財產,不管多盡心盡責,查找的地域範圍和財產形式總是有限的。 比如,北京法院執行人員在北京市範圍內沒有查到被執行人財產,當事人可能就會提出在北京沒有財產,但在上海、廣州可能有啊,在這幾家銀行中沒有存款,但是在其他銀行或是證券、期貨公司中有啊,可問題是全國範圍內那麼多的財產形式,靠“登門臨櫃”的方式是根本查不過來的。 因為查不過來,得出的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結論也就難以讓當事人信服。

這就啟發我們,必須要有一個技術手段能夠快速在全國範圍內查找主要財產形式,做到了這一點,才能對查找到的財產採取有效控制、變現措施。

近百萬名“老賴”懾于信用懲戒履行義務

新京報:法院是如何對症下藥的?

劉貴祥:法院現在建立健全了覆蓋全國地域範圍及主要財產形式的網路執行查控體系。 我們梳理出掌握財產資訊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再和這些部門、單位進行網路連接,統一技術標準,實現資料共用,凡是有被執行人財產及活動軌跡的資訊,都要千方百計彙聚起來,形成了一張資料大網。

現在這個系統已經跟3400多家銀行以及公安部、交通部、工商總局、人民銀行等實現了聯網,可以查到14類16項資訊。

全國所有3520家法院都能使用該系統。 比如說,新疆的法院工作人員,在自己的辦公室幾分鐘可以直接查到在山東的當事人鄉鎮信用社的存款情況並採取凍結措施。

新京報:剛才提到,被執行人通過各種方式逃避規避執行是執行難的一大原因,怎麼破解這個問題?

劉貴祥:這種情況主要是由於我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尚不健全,有些失信行為得不到及時的懲戒,失信成本偏低。 去年1月,最高法院與國家發改委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了備忘錄,推出55項懲戒措施;6月,中央深改組通過相關意見,共規定了100多項懲戒措施,涉及出行、投資、置業、信貸、擔任企業高管,參與政府採購和招投標活動等各方面。

截至2016年底,全國法院共限制615萬人次購買機票、222萬人次購買動車、高鐵票;限制失信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高管超過7.1萬人;僅中國工商銀行一家就拒絕失信人申請貸款、辦理信用卡55萬餘筆,金額達68.1億元。

並且有的地方的組織、統戰等部門對納入失信名單的特殊主體予以懲戒,限制其報考、擔任公職人員,取消其擔任地方下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資格。

從建立聯合信用懲戒制度以來,已經有近百萬名失信被執行人懾于信用懲戒主動履行了義務。

法院網拍為當事人節約傭金80億

新京報:目前經濟下行壓力增大,司法拍賣流拍率也明顯增加,財產處置變現困難,這是否也成為執行難的一種?

劉貴祥:的確如此,財產變現難度增大成為執行難的一種新的表現形式。 在總結有關試點法院網拍經驗的基礎上,最高法院於去年出臺了專門的司法解釋,確立網拍優先原則,大力推行網拍,實現了司法拍賣模式的重大變革。

近四年實行網拍的法院拍賣覆蓋種類非常廣泛,小到一部手機、一個耳環,大到船舶、房地產,還有鮮魚活豬等,均可進行網拍,為當事人節約傭金高達80億元。同時,網路司法拍賣的公開透明度也較傳統拍賣模式顯著提高,有效去除了權力尋租空間,徹底斬斷了利益鏈條。以浙江、江蘇法院為例,網拍運行四年多來,違法違紀實現了“零投訴”。

新京報:要解決執行難問題,除了對老賴們採取措施外,法院執行在加強自身建設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劉貴祥: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出臺關於網路司法拍賣、財產保全、追加變更執行當事人等十余部司法解釋,有效填補了規則的空白。

其中,深化執行權與審判權分離改革,強化了執行權規範運行和接受監督機制;完成對近二十年執行案件的清理、核錄工作,開展為時一年的執行案款清理專項活動,基本革除執行案件底數不清、脫離監管“體外迴圈”、執行案款積壓等舊弊。通過一系列措施初步解決了對大量執行案件管不住、監督不到位的問題。

★新聞背景

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

去年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時提出,要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

一年來,在頂層設計方面,最高法院出臺《關於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綱要》,提出了具體標準、路線圖和時間表。

2016年,全國法院受理執行案件529.2萬件,執結507.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24.2%和33.7%,執結標的金額約2.24萬億元,比2015年提高35.8%,實際到位金額突破1萬億元。

聲 音

我們必須把有限的司法資源集中到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中,確保這些案件的絕大部分得到執行,這是解決執行難的一個基本面。但是對於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不是說就放任不管了,而應通過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或社會保障制度予以解決。——劉貴祥

在總結有關試點法院網拍經驗的基礎上,最高法院於去年出臺了專門的司法解釋,確立網拍優先原則,大力推行網拍,實現了司法拍賣模式的重大變革。

近四年實行網拍的法院拍賣覆蓋種類非常廣泛,小到一部手機、一個耳環,大到船舶、房地產,還有鮮魚活豬等,均可進行網拍,為當事人節約傭金高達80億元。同時,網路司法拍賣的公開透明度也較傳統拍賣模式顯著提高,有效去除了權力尋租空間,徹底斬斷了利益鏈條。以浙江、江蘇法院為例,網拍運行四年多來,違法違紀實現了“零投訴”。

新京報:要解決執行難問題,除了對老賴們採取措施外,法院執行在加強自身建設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劉貴祥: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出臺關於網路司法拍賣、財產保全、追加變更執行當事人等十余部司法解釋,有效填補了規則的空白。

其中,深化執行權與審判權分離改革,強化了執行權規範運行和接受監督機制;完成對近二十年執行案件的清理、核錄工作,開展為時一年的執行案款清理專項活動,基本革除執行案件底數不清、脫離監管“體外迴圈”、執行案款積壓等舊弊。通過一系列措施初步解決了對大量執行案件管不住、監督不到位的問題。

★新聞背景

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

去年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時提出,要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

一年來,在頂層設計方面,最高法院出臺《關於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綱要》,提出了具體標準、路線圖和時間表。

2016年,全國法院受理執行案件529.2萬件,執結507.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24.2%和33.7%,執結標的金額約2.24萬億元,比2015年提高35.8%,實際到位金額突破1萬億元。

聲 音

我們必須把有限的司法資源集中到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中,確保這些案件的絕大部分得到執行,這是解決執行難的一個基本面。但是對於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不是說就放任不管了,而應通過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或社會保障制度予以解決。——劉貴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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