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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日報」市北區開出第一張問責“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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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青島日報》頭版報導市北區推行《市北區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問責暫行辦法》, 對落實決策部署執行不力、履職不到位的單位及分管負責人實施問責。

“對照最新出臺的問責辦法, 近期市北區對部分落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不力的單位進行了通報批評, 並責令相關單位和個人作出書面檢查。 ”近日, 市北區出臺了《市北區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問責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問責辦法》), 並開出了第一張“罰單”, 市北區7個單位部門和6名分管負責人因在落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中執行不力、履職不到位被問責, 在全區機關幹部中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今年是市北區‘責任落地年’, 《問責辦法》的出臺, 從7個方面明確了45種問責具體情形, 明確把“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懶政”“貪腐”“虛假資料”等社會關注的問題列入問責行列,為全區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範劃出了‘規矩紅線’, 也為推進全區各項工作目標責任落地提供了紀律保證”, 市北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工作人員介紹說, “党的領導弱化、党的建設缺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在落實黨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中執行不力,

在履行工作職責中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工作失職失責以及違反相關制度和紀律規定在工作中欺上瞞下、弄虛作假……這些作風頑疾, 今後都將被納入問責範圍。 ”

據悉, 該《問責辦法》的問責範圍具體涵蓋了全區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群團組織及其所屬部門(單位)和工作人員, 另外區屬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機關聘用人員與借調人員、社區工作人員的問責也要參照執行。 “與以往相比, 這次的《問責辦法》問責範圍更廣、覆蓋面更大, 並不僅限於機關黨員幹部, 普通工作人員甚至是社區工作人員也在問責範圍之內”,

據市北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工作人員介紹說, “這充分體現出了市北區規範和強化問責工作, 推動責任切實治理‘為官不為’‘為官慢為’‘為官亂為’等問題的決心。 ”

從該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 問責工作的原則是堅持依法依紀、實事求是、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問責結果將與幹部的考核、任用工作直接相關聯。 為了確保在問責工作中做到合理容錯、及時糾錯, 維護問責制度的嚴肅性, 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問責辦法》還從具體工作實際出發, 規定了在問責過程中要堅持的“三個區分開來的準則”, 即把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 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

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 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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