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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陽百福山莊社區疑有人毒狗 每年死亡幾十隻

半島全媒體記者 潘立超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本報反映稱,她2005年在城陽惜福鎮的100福國際山莊(又稱百福山莊)社區買房,於2017年開始裝修,還未入住。 在裝修的這幾個月,李女士及家人都做到了文明養狗,外出牽引,及時清理糞便,從沒給任何人帶來不便,但是這只寵物犬卻在近期被人投毒致死,讓李女士十分傷心。 百福山莊社區物業呼籲社區居民能夠和諧相處,不要採取極端措施。

人狗矛盾引人憂

5月24日,半島記者聯繫上李女士的時候,她說起此事還是十分傷心,在描述情況的時候甚至數度哽咽:“我是E區的業主,2005年買房,於2017年開始裝修,還未入住。

本人家中有一愛犬為美系純種金毛,6歲,已備案登記。 家人都做到了文明養狗,外出牽引,及時清理便便,路遇怕狗的鄰居都是遠遠避讓,從沒給任何人帶來不便。 愛犬性情溫良,常陪伴患自閉症的兒童,卻在還沒入住的百福山莊被人投毒致死。 ”

李女士說,今年5月13日下午,家人陪伴愛犬在E區行車道步行400米左右,10分鐘後回到自家花園,到晚上9點多,狗狗突然抽搐,就地打滾,20分鐘後,舌頭全紫,口吐白沫,毒性發作而死!事後,家人通知物業並報了警,但截至狗狗死亡,家人沒有給狗狗吃過任何食物,李女士懷疑是有人惡意投毒所致。

至今未找到投毒者

李女士稱,因為之前一直下雨,狗誤食的誘餌,應該是下雨後投放的:“一想到這些誘餌,也可能被孩子或其他人誤食,我真的是不寒而慄,這些毒藥,經雨水沖刷四散而去,以後造成的傷害可能會更大。

對於愛犬的突然死亡,給家人帶來了巨大傷害。 經走訪多家鄰居得知。 百福山莊發生的毒狗案件並非個案,而是年年持續發案。 ”

半島記者瞭解到,2015年~2017年,每年被下毒致死的狗狗都有幾十隻,中毒地點有公共區域也有自家花園。 在2016年12月,本報也曾經報導過百福山莊有寵物犬被毒死的事情。 李女士告訴記者,百福山莊現已入住的業主只有100來戶,而常住的不過五六十戶。 雖然部分業主去物業反映過多次,但是至今也沒有發現到底是誰投的毒。 李女士認為,自己按時交納物業費,卻出現這樣的情況,李女士認為社區物業方面存在不作為的現象。

對於此現象,半島記者在13日下午聯繫了百福山莊物業的一位相關負責人張經理,張經理表示:“有些業主不喜歡狗就過來投訴,有些業主就喜歡養狗,我們在中間也很為難,希望以後大家都不要再採取極端措施了……”

如何維護養犬人權益

目前李女士已針對此事報警,目前當地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山東文翔律師事務所劉書峰律師認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相關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受害人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寵物犬屬於公私財物,若條件具備,毒狗之人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關連結 新養犬管理條例 規範養犬行為

《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已於2016年10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 《條例》明確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獨居居住住所的居民,可以養犬,不得飼養烈性犬。 養犬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佔用公共樓道等共有區域。

養犬人取得犬只後,應當持居民身份證明與住所證明或者單位營業執照,攜犬只到公安機關設立的養犬登記服務場所辦理資訊登記,領取犬牌。 犬只出生滿三個月或者免疫間隔期滿的,養犬人應當攜犬只到獸醫主管部門確定的狂犬病定點免疫單位接種狂犬病疫苗。

對違反《條例》的行為作出了相應處罰規定。 居民飼養烈性犬、養犬超過每戶養限數量或單位違反規定飼養護衛犬的;禁止遺棄、虐待、屠宰犬只,禁止組織、參與犬鬥等傷害犬只的行為,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並處沒收犬只。 攜帶犬只進入禁止場所;攜犬出戶未掛犬牌或未即時清理犬糞等行為,分別由公安機關或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犬只,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編輯: 張珍珍]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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