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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遭受家暴後的隱忍不是忍,你為什麼不離婚?

曾經看到一個新聞, 在新鄉衛輝, 一個丈夫在酒後毒打妻子, 甚至殘忍的將妻子的雙眼挖掉, 她雙目失明, 雙手也失去知覺。

仁慈只會成為握在別人手裡的利劍

提起事發當天發生的一切, 小平至今心有餘悸。 結婚15年, 候小平和丈夫王保江生了三個孩子, 一旦喝了酒後, 就像變了個人似的。 對她拳打腳踢,就連自己的老父親都不放過。 多次遭丈夫毒打 她選擇忍氣吞聲由於生活相對封閉, 生性善良的候小平此前儘管多次遭到丈夫毒打, 但一直不願意離婚, 直到這場悲劇的發生。 候小平至今仍然想不通, 自己對丈夫的一忍再忍 , 對孩子的眷戀為什麼會換來丈夫如此的毒手。

在這裡我只想說一次次的原諒以為能獲得好的對待, 沒想到仁慈成為握在別人手裡的利劍

婚姻的選擇權都在當事人, 但是對婚姻的盲目妥協往往會有很多後遺症。 變本加厲多源於縱容, 更可怕是, 既不離婚, 還要把這種妥協歸咎於家庭的完整和為兒女做出的犧牲。 我見過很多在婚姻中苟延殘喘的夫妻, 經常和子女念叨:要不是為了你, 我當初早就離婚了·····每每此時, 便是子女最無法承受之重。 我們都無法承受最親的人說自己毀掉了她的一生。

我覺得現在很多父母雖偉大艱辛, 但不乏自私, 試圖用自己的不幸婚姻道德綁架子女。 首先父輩的婚姻哪怕不幸也不是子女造成的, 雙方如果不具備相敬如賓的能力可以選擇離婚, 但是不能把這種不幸加以傳承,

父母有責任和義務給孩子提供較為溫馨和諧的家庭環境。 如果不能, 也應勞燕分飛各自安好。

天下大勢, 分久必合, 合久必分。

婚姻之事, 合則聚,不和則散。

人生不能重來, 我們都有權利選擇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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