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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印度法官宣稱日本戰犯無罪,中國法官一句話表明態度

二戰後, 同盟國組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 1946年5月3日, 這一天是東京審判開庭的日子, 一共安排了11名法官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

印度法官帕爾就是其中之一, 可能有人會問, 為什麼安排了一個印度法官, 按照聯合國的說法, 是為了體現公平和公正性, 所以加入了殖民地國家的法官。

可是這個帕爾的表現簡直讓所有人詫異, 帕爾堅持日本戰犯“全員無罪”論。

他的根據是:“侵略戰爭是一種國家行為, 對其負責的應該是國家而不是個人。 ”不要以為帕爾只是說說, 他可是非常認真的, 為此他寫了長達1235頁的意見書, 以他所認為的“法理”來為這些日本戰犯辯護。 而且帕爾的觀點在印度還大受歡迎。

他曾問麥克亞瑟:“依據什麼法律對他們審判呢?”麥克亞瑟說, 用國際法審判。 帕爾說, 國際法無法審判戰爭。 戰爭不是犯罪。 “這就是帕爾的觀點。 簡直胡說八道, 侵略戰爭就是犯罪, 戰爭中對平民的屠殺更是罪大惡極。

面對帕爾這種言論, 參加東京審判的中國大法官梅汝璈氣憤不已, 他說道:”若不能嚴懲戰犯, 決無顏再見江東父老, 惟蹈海而死, 以謝國人。 ”梅如傲積極搜集日本罪行, 嚴懲戰犯。

最後雖然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沒有採納帕爾的歪理邪說, 但是帕爾的這一言行讓日本的右翼分子抓住了可趁之機, 他們將帕爾的言論說成”法理依據“, 繼續鼓吹軍國主義美化侵略戰爭。 戰後, 本該受到審判的日本戰犯岸信介搖身一變成為了日本首相,

更是三次邀請帕爾訪日, 1967年帕爾在印度加爾各答病逝, 當時的日本首相佐藤榮作還親發唁電致哀。

梅汝璈

試問一句, 二戰時, 如果日本軍隊在印度製造了大屠殺, 印度人還會主張日本戰犯無罪嗎?當年的大法官梅汝璈的一句話至今還在警醒著我們:“我不是一個復仇主義者,

但是, 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 ”

此日本戰犯罪大惡極, 槍決其他戰犯一槍, 槍決他開了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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