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 同盟國組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 1946年5月3日, 這一天是東京審判開庭的日子, 一共安排了11名法官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
可是這個帕爾的表現簡直讓所有人詫異, 帕爾堅持日本戰犯“全員無罪”論。
他曾問麥克亞瑟:“依據什麼法律對他們審判呢?”麥克亞瑟說, 用國際法審判。 帕爾說, 國際法無法審判戰爭。 戰爭不是犯罪。 “這就是帕爾的觀點。 簡直胡說八道, 侵略戰爭就是犯罪, 戰爭中對平民的屠殺更是罪大惡極。
面對帕爾這種言論, 參加東京審判的中國大法官梅汝璈氣憤不已, 他說道:”若不能嚴懲戰犯, 決無顏再見江東父老, 惟蹈海而死, 以謝國人。 ”梅如傲積極搜集日本罪行, 嚴懲戰犯。
最後雖然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沒有採納帕爾的歪理邪說, 但是帕爾的這一言行讓日本的右翼分子抓住了可趁之機, 他們將帕爾的言論說成”法理依據“, 繼續鼓吹軍國主義美化侵略戰爭。 戰後, 本該受到審判的日本戰犯岸信介搖身一變成為了日本首相,
梅汝璈
試問一句, 二戰時, 如果日本軍隊在印度製造了大屠殺, 印度人還會主張日本戰犯無罪嗎?當年的大法官梅汝璈的一句話至今還在警醒著我們:“我不是一個復仇主義者,
此日本戰犯罪大惡極,
槍決其他戰犯一槍,
槍決他開了三槍